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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工作原则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2日常管理机构
2.3成员部门职责
2.4专家咨询委员会5应急处理技术机构及应急队伍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报告1监测2预警3报告4应急响应1响应原则2响应分级3响应行动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各类公共卫生监测点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工作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机构对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主动监测,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监测质量警1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2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红色(一级)、橙色(二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后发布;蓝色(三级)、黄色(四级)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后发布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电子屏幕等各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
2.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迅速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舆情的收集、核查、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预估事件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经分析评估与调查核实,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响应标准的,按本预案处置2防控措施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扩大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队伍和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4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
3.
2.4预警级别调整及解除市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者宣布解除预警当研判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因素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适时终止相关预警行动红色一级、橙色二级预警级别调整与预警解除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后发布;蓝色三级、黄色四级预警级别调整与预警解除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后发布
3.3报告
3.
3.1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立即以电话或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并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电话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市应急指挥部,40分钟内书面报告,书面续报最迟不超过2小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3.
3.2报告内容
(1)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2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①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②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③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4应急响应
4.1响应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各级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等重点部位或在区域性、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调查、处理、抢救、核实同步进行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发地之外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发生,并服从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响应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n级、in级和w级四个等级采取分级响应,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4.
2.1IV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W级应急响应IV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启动令
4.
2.21n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ni级应急响应in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启动令
4.
2.3n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n级应急响应U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启动令
4.
2.4I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I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启动令3响应行动
3.1IV级应急响应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与事发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调查核实事故原因和进展情况,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根据情况开展以下工作1跟踪事件发展,开展分析研判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搜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分析研判,提出是否向有关县市区或全市通报以及是否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2加强对处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事发地县级有关部门处置工作的指导必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市级相关专家前往事发现场,对病人或病例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工作,查明事件原因,提出处置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3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成员单位4根据调查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对事故性质和原因提出意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综合情况报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5新闻宣传部门根据事故进展和调查处置情况,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做好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的准备工作
3.2III级应急响应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下,各成员部门按照分工开展相关工作1各级人民政府
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③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人民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疫区、跨省疫区,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要逐级报请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④疫情控制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可以在本区域内采取下列疫情控制措施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⑤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治疗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⑦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信息发布工作,市、县两级均不能发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要及时主动、科学准确地把握有关预防控制措施的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⑧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⑨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2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①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②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③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④对本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⑤对需要向社会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应及时逐级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或国家卫生健康委予以发布,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情况
⑥根据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公众心理障碍
⑦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3医疗机构
①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②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③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④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⑤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⑥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内外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①开展信息收集与报告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富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③开展实验室检测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检测,并组织做好标本向省和国家相应实验室送检工作,尽快查找致病原因
④开展科研与国内外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内外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⑤开展技术培训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县级疾控人员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县级疾控机构负责所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5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机构
①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②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饮水卫生、环境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2奖励3责任4抚恤和补助5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6.1技术保障2物资、经费保障3通信与交通保障
6.4法律保障
6.5宣传教育7预案管理8附则
8.1名词术语
8.2预案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9附件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调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力量,配合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处理工作
②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情况变化7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②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③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④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⑤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⑥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
4.
3.3II级、I级应急响应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ni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开设前线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一线指挥,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在医疗机构内开辟绿色通道,选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人进行诊断治疗,并及时、安全地将重症患者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对伤员、各类群众及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心理障碍3全力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选派市级知名专家,分赴事发地,指导、协调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和专家建议,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做好事件处置工作4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秩序,加强事发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妨害相关监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5全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一是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报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核准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开展舆情监测,对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的人员予以依法从快从重处置,责令相关媒体和网络平台删除不实消息,并在显著位置发布澄清或辟谣信息
4.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4.
4.1响应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或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当学校、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4.2响应级别降低当事故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已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3响应级别调整、终止及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健委组织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应急响应调整令并组织实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签发应急响应终止令并组织实施较大(含)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令由指挥长签发,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令由副指挥长签发5善后处理1后期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5.2奖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表彰奖励规定,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联合表彰;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3责任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抚恤和补助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5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1技术保障
1.1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覆盖市、县、镇(街办)医疗卫生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报告等工作,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1.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1.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包括120指挥调度、市县两级传染病救治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机构在内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1.4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体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实行卫生监督人员资格准入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
1.5应急卫生救治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
1.6演练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6.
1.7科研和国际交流有计划地开展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在内的,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特别要做好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诊断试剂以及相关的疫苗研究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6.2物资、经费保障
6.
2.1物资储备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
2.2经费保障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应根据需要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3通信与交通保障各级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5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7预案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完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8附则
8.1名词术语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9附件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启动令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变更令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解除令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启动令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变更令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令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指挥长李平副市长副指挥长贾宝文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吴海源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成员刘玉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党组书记陈强市公安局政委王汉成市农业局局长刘跃东市林业局局长常祖领市畜牧局局长马中平市经信委主任王金祥市财政局局长陈汝孝市人社局局长张兆平市交通局局长张增顺市民政局局长张长坤市食药监局局长孙明钊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张越XX海关关长王忠刚XX铁路局XX西车务段XX站站长刘炳杰XX民航局局长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者担任1总则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以及《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W级)四级
1.
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预警启动令第号月日时分,根据监测情况,经过会商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预警,要求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面做好各项应对和防范工作签发人年月日时分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变更令第号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将月日发布的色预警变更为色预警签发人年月日时分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解除令第号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月日发布的—色预警予以解除签发人年月日时分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应急响应启动令第号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程度,现决定—月—日—时—分,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全力做好抢救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签发人年月日时分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变更令第号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将月日发布的应急响应变更为应急响应签发人年月日时分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应急响应终止令第号月日,发生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过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抢救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现决定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应急响应签发人年月日时分1肺鼠疫、肺炭疽在XX市市区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市及其他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4新发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市重新流行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6周边以及与我市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且在我市发现输入性病例7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
4.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1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6天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地级市4霍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地级市并呈扩散趋势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市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国务院及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
4.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县市区3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在XX市市区首次发生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5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7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9国务院、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腺鼠疫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国务院、省、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
1.1市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必要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卫健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
2.
1.2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成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担任,必要时由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本级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属各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其职责为:负责对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并采取必要措施
2.2办事机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其职责为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和各项工作信息,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2.3成员部门职责市卫健委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牵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委宣传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XX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我市范围内的相关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市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处理和封锁,做好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处理车辆的畅通;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财政保障机制;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家禽、家畜、野生动物、植物、昆虫等可能传染源或危险源的检验检疫工作;市科技局负责根据需要组织科研力量支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技攻关;市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督管理,防止和查处借突发事件之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市民政局负责做好人员转移安置,救灾应急物资、资金的募集和发放及困难人员救济工作;按要求做好传染病和中毒死亡者的处理;市人社局负责按照表彰奖励规定,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涉及口岸和入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的卫生检疫工作,及时与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信息交流;民航、铁路、交通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和物资运输工作;驻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负责做好驻军突发事件处理,并与地方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4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5应急处理技术机构及应急队伍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急处理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根据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分专业组建现场应急处置队伍,接受同级应急指挥部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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