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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名称中心的实施意见》政策兑现兑现事项例企业研发后补助(请按实际情况填写)拟兑现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经办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已认真阅读申报要求,自愿申报并郑重承诺
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在任何信息平台均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和“重点监督对象”等严重失信名单;
三、在任何信用信息平台无行政处罚信息、失信判决裁决等负面信息;若有,请如实列出相关信息(处罚部门、时间、登载平台等信息,若必要请附纸)―
四、在财政资金到账之前,如发生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主动告知业务主管部门
五、财政兑现资金用于科研和科技创新再投入,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科技、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的监督检查本单位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承担因违法违纪和违反承诺行为而产生的任何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等不利后果拟兑现单位签章拟兑现单位签章备注本承诺书将在“信用中国(呼和浩特)”平台向全社会公法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盖章拟兑现单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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