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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管理制度劳务工是酒店用工调配的辅助形式,应予严格控制,计入酒店编制控制数内,实行计划用工
1、劳务工的来源和条件I外单位富余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人员2劳务工须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劳务工必须具有酒店所在地城镇户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标准
2、劳务工人员录用程序和手续1用工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统一安排择优录用,各部门不得擅自招用2经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面试及体检、政审合格,并经短期培训合格后上岗3厨师、管理岗位劳务工,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等级厨师及部门级以上管理人员经历和资格聘用前由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审核,然后报总经理批准4劳务工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店手续办理手续时应验证身份证、体检报告及其他有关证件酒店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初签协议期限3-6个月,期满即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1、劳务工的待遇和管理1人力资源部依据酒店规定负责劳务工的调配、跟踪考查、奖罚和解除劳务协议及辞退2劳务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工作,如有违反,给予解除劳务费协议或辞退处理3劳务工的工资一般实行日工资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应根据具体岗位和情况确定;从事技术、管理岗位的劳务工,视情况适当增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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