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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某热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务必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类限制保险装置等务必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者移动
8、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9、用火用电与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与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与落实
10、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生产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生产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值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者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与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务必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与陡破施工前务必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严禁赤脚或者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与随吊盘上下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与防护设施,对各类防护装置,防护设施与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者随意挪动
十、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有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含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者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3、根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与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与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保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安监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保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与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与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与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很多于一次),发现问题或者特殊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能够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工程部门向县或者市级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产生麻痹思想,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每年培训很多于二次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务必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同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十二、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电厂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邻近应齐全有效,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与规定
2、电厂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3、厂内机动车辆应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并进行年度检验
4、车辆驾驶人员需参加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
5、电厂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应符合原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应符合其“安全技术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应符合《厂矿企业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规定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电厂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与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务必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与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电厂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电厂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务必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务必进行正常保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者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电厂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3各类电气设备与线路安装务必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务必具有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4电厂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者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十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务必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者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年终结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十四、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防静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者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防静电安全领导小组,包含组长与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与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2、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与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与措施
4、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与人员
5、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保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早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6、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务必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通过防雷验收合格
7、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8、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与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五、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早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临时工务必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临时工上岗前务必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务必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4、临时工务必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5、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6、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7、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六、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及集团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府谷泰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与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奉献的个人及单位,股份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处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缺失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临澧县华力热电有限公司
2016.01目录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3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4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5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5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6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7
十、特种设备使用制度8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0
十二、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11
十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13
十四、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13
十五、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14
十六、公司安全奖惩制度15
十七、伤亡事故管理规定16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者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者有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务必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与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与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者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与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电厂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八、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务必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4、关于事故责任人要有奖惩,务必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操纵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同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务必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务必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与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与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消防设施器材保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与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电厂、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与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有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邻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务必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与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假如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与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务必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者灭火方法不一致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要紧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保护保养工作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很多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含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与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与措施燃气与电气设备的检查与管理制度
一、安装与维修电气设备务必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务必通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与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与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与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常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根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与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类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务必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与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类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与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下列白炽灯或者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一致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类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明白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类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与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电、气焊防火制度、焊工应通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认真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务必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者盛有可燃性气体或者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邻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五、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六、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类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务必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七、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八、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者离开现场时,务必切断电源、气源,并认真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九、焊割现场务必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十八、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7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7
二十、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制度26
二十一、电厂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28
二十二、电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0
二十三、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38
二十四、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35
二十五、起重机械管理制度37
二十六、电厂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度39
二十七、电厂职工劳动保护制度42
二十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者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六、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七、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八、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者擅离职守
九、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二十、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外包施工,是指本单位将生产工作、检修安装等工程与劳务交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完成的行为
二、本单位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在本单位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外包施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与有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
(二)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员工进行审核登记;
(三)签订工程项目业务合同与生产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与义务
(四)对外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实行全面安全监管,对生产作业现场统一协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本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包施工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预备金,用于抢险救灾与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三、外包施工单位务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服从生产经营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安全管理网络与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与岗位操作规程结合本行业与施工实际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有效落实;
(三)员工上岗作业务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务必经法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四)实行专人巡查制度,对重点部位作业时务必办好安全审批手续,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五)应当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六)在进行动火、高空、带电、煤气等危险作业时,应坚持工作票制度,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四、外包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务必在工程合同中明确来源与使用规定的内容,确保安全性能可靠对特种设备按规定检测检验
五、生产经营单位务必为外包施工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施工前,对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由双方进行确认
六、生产经营单位与外包施工单位务必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七、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双方务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
八、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与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二十一、电厂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一致工种及不一致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培训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单位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解决,不属公司发放范围车间部门可领、买一部份需备借用的防护用品并自行管理
二、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
2.1领用防护用品按不一致工种、不一致工作环境、不一致劳动条件及不一致劳动强度,规定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详见各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规定)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况按“
1.2”执行因病、事、工伤、产假、专职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通常劳保用品停发新调入本公司员工根据调令,由本单位安全员带领至生产办,由生产办对其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后,方可纳入本单位管理,办理个人领用防护用品
二十二、电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与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第一条;用电工作务必贯彻“安全第一”与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务必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务必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务必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与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与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与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拯救法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三、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者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与安全帽,务必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锂刀、金属尺与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操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在变台或者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四、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与生活设施与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务必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五、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0元;
2、关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0元;
3、关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4、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5、关于现场或者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6、关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者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一
7、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者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0JV1O
二十三、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务必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者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务必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5、临时用电务必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务必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务必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类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务必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务必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务必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与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与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2、拆除作业,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与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13、吊架、挑架、挂架、模板支撑系统与高度15nl以上落地脚手架的搭设,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通过审核、批准的设计计算书、相应的操作规程与安全措施
14、现场各类脚手架、临建、洞口临边防护、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机具搭设安装完成后,务必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务必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签字手续齐全
二十四、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本单位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与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
一、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者车间大修务必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二、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全面,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四、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晰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五、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务必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六、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七、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八、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与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九、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务必严格遵守检修规程与各类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十、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务必办理工作票,务必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十一、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止开动”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务必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电厂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电厂务必建立与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要紧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含.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作业场地与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要紧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务必深入生产现场巡视与检查安全生产情况,要紧内容是.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
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3、高空作业与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三、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与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与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十四、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者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十五、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与检查传动装置
十六、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与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储存,其储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二十五、起重机械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载货升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铁路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等
二、电厂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与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三、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保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与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务必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与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与重大事故记录等
五、各类不一致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类钢丝绳的选择、使用与报废亦务必符合规程要求
六、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与吊运通道,并应与邻近的设备、建筑物与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七、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八、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务必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保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九、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务必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十、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者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务必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与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与主管厂长或者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十一、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与检验,检查与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新安装、通过大修理或者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务必进行静载试验与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与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者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十六、电厂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度
3.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电厂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安全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保卫部门负责人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与对外联系机电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二、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类保障.通信保障包含有线、无线、警报、协同通讯的构成、任务与有关信号规定,保证完好畅通、联络无误.运输保障包含救援车辆编号、数量,明确任务要求.抢险物资保障包含抢险抢救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编号等要求.治安保障包含治安人员的任务分工,重点警戒目标区的划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2.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小组要从本电厂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救援训练演习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操纵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七、电厂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一、电厂务必建立符合国家规定及电业行业的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与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电厂应根据生产的特点与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电厂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与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四、电厂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与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二十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一、组织机构组长林明清副组长龚德全陈红平成员叶建军蒋南海郑桂林卢基国汪科学郭大林林绪烟叶正元郭阳
二、机构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与规范,在电厂法定代表人与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电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与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与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电厂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与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保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与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养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缺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合事故有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二)各人员职责
1.
1.1组长a.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于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b.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充足c.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员d.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联络2副组长职责a.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管理员工作b.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者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安排整改c.关于新进化学品进行性能评估,并告之员工组员(安全生产管理员)
2.
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a.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b.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c.对公司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1.2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a.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b.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c.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程;.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要紧由电厂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管理,确保电厂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下列事故隐患整治制度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至『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有关部门验收备案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与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⑸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电厂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通常隐患务必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务必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务必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务必经电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者电厂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I、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电厂厂长、经理与各安全负责人务必同意有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电厂新招员工上岗前务必进行厂部、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电厂内调换工作岗位或者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者班组安全教育
3、电厂对全体职工务必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电厂特种作业人员(包含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务必同意有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电厂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与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与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电厂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电厂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务必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务必进行正常保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者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与线路安装务必符合国家标准与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务必具有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电厂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者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务必安排人员值班,并将要紧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吠(10米),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根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可能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比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者部门)除通报批判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下列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中,务必有全面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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