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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习惯建筑业新的形势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文明施工、CIS形象、三体系等管理工作,鼓励项目部争创优质工程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工地、绿色环保工地等荣誉,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第三条本办法中的优质工程不包含主体结构奖、安装奖、装饰奖上述三种奖项在本办法中简称“单项奖”)第四条同一项目工程的质量按相对应标准的最高奖额计算,不重复累计第五条同一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绿色环保奖励按相对应标准的最高奖额计算,不重复累计如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奖的,只计单项奖额,两项不重复累计第六条受奖工程均以主管部门颁奖的文件、荣誉证书原件及网页(网址核查)、电视片段、报纸原件为准第二章工程创优奖罚措施第七条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诺,工程质量终验一次合格,给予相应的奖励(与公司责任制中有约定的,按责任制约定执行)
1、创出“鲁班奖”的,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奖励150-500万元;
12、施工进度滞后,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有关方(业主、监理、顾客、分包方、班组)上访投拆的,项目部承担相应工期延误经济缺失,并处罚2000元/次
13、发生通常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不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公司的,处罚50000元/次;隐瞒不报的,处罚5万T0万元/次
14、主管部门检查后,要求整改回复的,其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不及时上报公司的,处罚2000-5000元/次
15、以上事件,公司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如无理延期、未按期整改的,加倍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九章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奖罚措施第三十四条桩基础工程质量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主控项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下列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
1、打(压)桩的桩位偏差值大于国家规定值的;
2、打(压)桩工程斜桩倾斜度的偏差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的;
3、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大于国家规定值的;
4、灌注桩施工的混凝土试块留置数达不到要求的(每根桩务必有一组试件,每浇注50立方米务必有一组试件);
5、基坑位移偏差大于设计或者国家规定同意值,且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
6、基坑周边超载堆积物料的第三十五条混凝土工程质量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的主控项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下列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
1、水泥进场时未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未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的;
2、现场使用的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未进行复验,或者未按复验结果使用的;
3、未按设计与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留置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或者取样不足、造假的;
4、抗渗、抗冻混凝土未按设计要求配合比,未按要求留置试件进行相应的抗渗性能、抗冻融性能试验的;
5、对钢筋混凝土使用海砂的,其海砂中的氯离子含量大于
0.06%的;对预应力混凝土通常不宜使用海砂,如使用海砂其氯离子含量大于
0.02%的;
6、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有严重缺陷的;
7、现浇混凝土结构质量有影响结构性能与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的;设备基础有影响结构性能与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的;
8、所用的水泥、钢筋、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第三十六条混凝土工程质量存有通常缺陷,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的通常项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万元下列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
1、构件无纵向受力钢筋露筋,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且未及时处理的;
2、构件要紧受力部位无蜂窝,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且未及时处理的;
3、构件要紧受力部位无孔洞,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且未及时处理的;
4、构件要紧受力部位无夹渣,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且未及时处理的;
5、构件要紧受力部位无疏松,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且未及时处进的;
6、构件要紧受力部位无影响结构性能或者使用功能的裂缝、外形缺陷、外表缺陷,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者使用功能的裂缝、外形缺陷、外表缺陷,且比较明显、严重的及未处理的;
7、梁、板构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达不到90%或者有部份保护层厚度偏差超过国家规定质量检验数值的
1.5倍的第三十七条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施工现场碎、砂浆搅拌室,未挂级配牌施工,处罚500元/次
2、舲施工未进行坍落度抽检或者检查未按规定做好记录,处罚100元/次
3、严格计量制度,如施工现场未配备合格的计量工具或者不按规定过磅,处罚500元/次
4、梁、柱炸模面积一处大于50cm2或者厚度大于3cm基础、墙板炸模面积大于100cm2或者厚度大于
3.5cm每处罚款200元
5、跄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者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500元
6、框架结构拉结筋未预埋,使用其他方法达不到设计与规范要求的,处罚50元/处
7、公司检查时,舲强度经非破旧测试(回弹),一个测区不合格给予罚款200兀
8、施工现场务必有舲试块养护室,并有专人负责,否则除责令整改外给予罚款500元
9、屋面、卫生间、厨房间、地下室等部位有渗漏现象未及时进行处理改整的,处罚200元/处
10、模板及支架务必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与稳固性,其支撑下部接触面务必具有足够的承受力(软弱地基应有防沉降措施)否则除责令整改外每项罚款1000元
11、模板的水平标高、几何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否则除责令整改外罚款100元/处
12、模板接缝处应平整、严密,预埋件安置位置应正确牢固,缝隙不应漏浆,应小于
1.5毫米,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13、模板与粒接触面应清理干净,模板隔离剂应涂刷均匀,模板撑好后应清理干净,否则每项罚款100元第三十八条砌体工程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其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主控项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下列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改
1、水泥进场时未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未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的;
2、现场使用的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未进行复验,或者未按复验结果使用的;
3、未按设计与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留置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或者取样不足、造假的;
4、施工时所用砌块的产品龄期小于28天的;
5、所用的水泥、钢筋、石材、砌块、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第三十九条砌体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进行处理、改整每层、每一单位(元)中,每一单项数值同意偏差超过规定值三次的,每超一次处罚100-500元/处;严重不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倍处罚具体情形如下
1、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小于80%的;
2、砌体不按规定放拉结筋或者拉结筋放置位置、长度不符合设计或者规范要求的;
3、灰缝透亮与灰缝厚度小于5毫米的缺陷,其数量超过10个(每层三处)的;
4、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多孔砖5皮),大于正负10毫米(每层三处)的;
5、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12毫米(每层三处)的;
6、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5毫米(每层三处)的;大于15毫米加倍处罚,并责令返工重做
7、砌体平整度大于8毫米(每层三处)的第四十条施工现场砌体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每处罚款200元;
2、构造柱砌体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每处罚款200元;
3、砌体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厘米未设钢筋混凝土过梁,每处罚款100元;
4、阳台隔墙与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未按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每处罚款200元;
5、厕所、厨房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跄翻口,每处罚款200元;
6、砌体四皮同缝处罚200元/处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楼地面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梯段高度、休息平台高度与宽度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创优工程责令返工重做
2、地坪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1m2处罚款200元/处,严重的返工
3、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50cm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在同一楼层内踢脚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凸出墙面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踢脚线8-10mm)超过5mm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在一个梯段内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与经装修后高差超过20mm每处罚款100元
6、凡有排除液体要求的房间、阳台、四周墙面及地面,有渗漏或者倒泛水,处罚100元/处
7、水磨石地坪四周与阴角处,发现有接槎痕迹或者高低不平现象,每米(处)罚款100元
8、大开间楼地面面层未做分隔处理(按轴线位置,或者承重梁位置),处罚100元/条
9、管子四周未按要求设置锥体,处罚50元/处
10、面层不一致作法的楼地面其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200yc©第四十二条施工现场门窗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门窗槿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者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5Omm每樟罚款100元,严重的返工
2、木门窗扇安装缝隙过大,造成透亮,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铝合金窗与墙体的连接件或者缝隙间填充物未按设计与规范规定设置,每槿罚款50元
5、铝合金窗、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100元
6、铝合金、塑钢门窗开启不灵活,拉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第四十三条施工现场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嵌入墙内的消防栓背面粉刷、柱面、墙裙等粉刷起壳、裂缝,面积超过1痛,每处罚款100元
2、平顶粉刷起壳造成脱落、每处罚款200元
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者平整度严重不平,每发现一间(处)罚款100兀
4、门窗洞口及墙面阳角未做护角,或者未按规定粉护角,每处罚款50兀
05、外墙的窗台、雨篷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每处罚款100元,女儿墙压顶,阳台扶手坡向不符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yco
6、墙面刷浆(喷浆)严重起皮、刷漏、透底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100兀o
7、木门窗上下帽头漏刷,每楼罚款50元
8、铝合金、塑钢窗的密封条、橡胶条务必到位,四周大角处短缺1cm以上,每处罚款100元
9、内外墙面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50cm2每处罚款100yco
10、外墙开裂或者渗水或者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500元
11、楼梯底板阴角处未做滴水线、老鹰嘴,每座罚款500元
12、外窗台向两侧窗边伸出长度不一致,未做比窗台高10T5mm的凸肩,每处罚款100元第四十四条施工现场屋面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屋面沿沟流水坡向不合理造成积水深度超过5mm每处罚款100元
2、刚性屋面面层与女儿墙、烟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R线),或者高度低于250mln每处罚款100元
3、刚性屋面分仓缝嵌缝因基层未清理干净或者热灌油膏在烧制时升温过高胶泥炭化,造成嵌缝胶泥黏结不牢拉脱,每米长度罚款50yco
4、相邻隔热板高差超过5毫米,每处罚款50元
5、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其他墙面)交接处未按规定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200元
6、落水管管箍松动或者距离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100元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暖卫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没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200元,其他管道滴、漏水,每处罚款200元
2、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每处罚款100兀
3、管道支架及管座(墩)的安装,未按规定安装,或者安装不牢固,每处罚款100元
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或者低于排水表面20mm以上(未按设计或者规范找坡),每处罚款100元
5、立管垂直度,每米偏差大于4mm每根罚款100元
6、厨、卫间预留洞应设置套管,套管预留长度符合地面施工后,还留有20~30mm长度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7、碳素钢管的螺纹加工应符合有关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无断丝或者缺丝,连接牢固,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8、管道的坡度务必符合设计要求或者施工规范规定,否则每处罚款100兀
9、排水塑料管务必按设计要求装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伸缩节间距不大于4mni否则每处罚款100元第四十六条施工现场电器工程质量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2、其它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兀;
3、获得省级综合优质工程的,奖励15元/平方米,最高奖励40万O
4、创出地(市)级综合优质工程的,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yco
5、获得各级单项奖的工程,按相应级别综合优质工程奖励金额的四分之一给予奖励第八条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诺,工程验收不合格,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要紧责任人承担全部返修费用,达到验收合格为止,另处以10元/平方米罚款或者30-50万元罚款第九条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但创不出合同承诺中的质量目标与公司内部责任书中的目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要紧责任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予以下列处罚创不出国家级优质工程的,给予项目部处罚50万元;创不出地(市)级优质工程的,给予项目部处罚10万元创不出上述各级合同中承诺的单项优质工程奖的,给予项目部相应级别的50%的处罚第十条工程施工期间发生通常及以上质量事故的,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要紧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缺失,另处项目部特大事故200-50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100-200万元罚款,较大事故50-100万元罚款,通常事故20-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可消除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每件罚款100元
2、电线保护没配管道敷设,任意2m段内平直度超过5nmi的,每根罚款100元
3、电气箱、柜等支架不牢固造成松动的,每件罚款100元
4、电气箱、柜水平标高与平面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大于100mm的,每件罚款100元
5、配电箱垂直度偏差,体高50cm下列,大于3nlin体高50cm以上,偏差大于5mm的,每件罚款100元
6、明开关、插座的底板与开关、插座的面板并列安装高差大于2mm同一场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2mm的,每件罚款100元第四十七条施工现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工程进入正常施工后,市场行为资料务必收集齐全,否则每缺一项罚200元/份
2、未制订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的,罚款50元/项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务必完整,否则每缺少一个分项罚款300yGo
4、技术复核内容要齐全,包含建筑物龙门板的轴线尺寸与标高、基础的灰线、桩基的定位、模板的轴线、断面的尺寸标高,钢筋舲预制构件安装时,各类构件型号、安放位置、长度与标高,砖砌体的轴线尺寸与皮数杆,屋架、楼梯、钢结构的大样图,要紧管道、沟的标高与坡度,设备基础的位置与标高等否则,每缺一项罚款100yEo
5、没有沉降观测记录的,罚款500元;缺少检查、记录的,每次罚款100元
6、杜试块强度检测报告试块组数与施工日记上不符合的每相差一组罚款300兀
7、试块强度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回弹检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务必通过审批方能指导施工,否则每项罚款1000元
9、项目部务必要有施工图自审记录,否则罚款200元
10、变更设计联系单盖章务必齐全,结构变更单应由设计单位盖章,否则每缺一章罚款300元
11、项目部务必编制全面的月、旬施工计划,否则,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12、务必严格按公司规定及时上报月报表,迟报均列入未报范围,否则每份报表罚款200元
13、各类检查《整改通知单》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回执,并做好留存,回复不及时的每份(天)罚款100元
14、进场材料务必要有该产品的质保单,若无质保单或者质保单上面记录数据与所进材料不符等,每项罚款500元第十章项目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措施第四十八条施工现场脚手架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者未经审批,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每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
2、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每1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以上按每项罚款500元
3、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刚性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罚款100元,拉结不牢固的,每处罚款100元
4、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处罚款200元;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者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剪刀撑搭接扣件少于3只或者搭接长度少于1M每处罚款100元/处
5、脚手片铺设要求首层、中间层、施工层连续3层务必满铺,材质符合要求,四角绑扎牢固,每缺一处罚款50元;每发现一处探头板的,罚款200元;施工层不设
1.2米高防护栏杆与挡脚板的,每处罚款200元;每发现一处端头无防护罚款200元
6、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或者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未挂设验收牌的,每项罚款500元
7、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每处罚款50元;钢管立杆使用搭接(除顶层架外)的,每处罚款200元
8、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方案或者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1000元;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接的,每处罚款1000元
9、外脚手架搭设不及时,不能保证防护层高于操作层,操作层无临边防护措施,每缺一步架罚款1000元,如外墙无架施工,罚款10000-50000元第四十九条施工现场基坑支护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在建工程,基坑施工无支护方案或者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基坑深度超过4米无专项支护设计或者设计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每项罚款1000元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或者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处罚1000-20000元/次,并责令停工整改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使用坑外降水并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罚款1000元
5、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6、基坑施工无上下疏散通道的,处罚500元/处
7、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或者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每项罚款1000元第五十条施工现场“三宝”、“四口”防护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或者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未扣好帽带的,每人次罚款10元,现场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的,罚款5000元,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3、现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4、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深基坑、阳台、雨蓬、楼板、屋面)务必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搭设防护措施,并牢固可靠,否则每处罚款100元第五十一条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未编制施工用电方案,方案未审批或者未按方案施工的,处罚1000元
2、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未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罚款2000-10000元,并限期改整
3、施工现场同一配电场所,TN-C系统与TN-S系统混用的,处罚5000元,并限期改整
4、务必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否则每缺一箱或者箱内每缺一项电气装置罚款500元
5、施工用电配电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每处罚款500元,配电箱机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作保护接零,每处罚款50元
6、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严禁电线任意勾挂,一经发现,每处罚款100元
7、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罚款1000元,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等措施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8、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与接头未用绝缘布包扎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下列安全电压的,罚款1000元
9、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或者线路过路无保护的,每一项罚款1000元
10、临近有外电架空线路,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1000-3000元
11、在TN-S系统中,PE零线未单独敷设,重复接地未与PE线相连接的,每处罚款200元
12、在TN-S系统中,PE线与N线相连接的,每处罚款1000元,接地体使用螺纹钢连接的或者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13、固定箱体、移动箱体的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7Qo第五十二条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人用两货梯、塔吊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未审批或者未按方案施工的,处罚1000元
2、机械分包安拆的,分包给无专业资质单位的,处罚2000-50000元;方案未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技术部门审批后再交项目部审查的(而是由项目部自行编制的),处罚1000元
3、安装完毕,安拆单位未自检,未经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及行业有关主管部门核验合格擅自使用的,每次处罚2000-20000元
4、施工升降机、货用电梯无冲顶限制装置或者行程限位装置失效,每项罚款2000元,施工升降机防坠器未经检验机构检验,每项罚款1000元
5.塔式起重机630KNm下列(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T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未经安全评估使用的,处罚2000元
6、施工升降机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超过8年(不含8年),SS型升降机出厂超过5年(不含5年),未经安全评估使用的,处罚2000元
7、无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使用断电方式限位每项罚款500元,高架提升机无下级限位器、缓冲器或者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罚款500元
8、架高20nl下列时缆风绳设一组,20nl-30m设二组,少一组罚款1000元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300元
9、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00元
10、现场钢丝绳使用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或者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
11、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者不起作用的,每扇罚款100元,防护门没有及时关闭的,每处罚款50元
12、架体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或者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罚款500yc©
14、电器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者电气操纵无漏电保护装置的,罚款1000元
15、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或者措施不可靠的,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五十三条施工现场施工机具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施工机械不定人、定机、定岗、持证操作的,每人次处罚100yc©
2、使用木工多用机械的,每台处罚500元
3、机械操作开关,使用倒顺开关的,每处处罚500元
4、机械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每处处罚100元
5、钢筋调直区与钢筋张拉区应有隔离防护,如无隔离防护的,每处罚款500元
6、现场机械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每处罚款200元
7、气割作业时,氯气瓶、乙块与焊枪三者之间不得少于10米安全距离,违者一经查到,罚款200元第五十四条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项目部务必建立各级、各职能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否则每项罚款200元
2、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分包承包合同中务必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明确双方责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务必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及奖罚办法违者罚款500元
3、未与专业分包单位(自行分包及业主分包的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项罚款1000T0000元
4、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者交底无记录的,每项罚款200元;
5、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的,罚款200元
6、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班组、劳务公司,班组与职工务必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目标未逐级分解的,每项罚款100元
7、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换方案的,务必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违者罚款500元
8、安全生产检查,每半月很多于一次,劳务公司、班组每星期很多于一次安全检查要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否则罚款500元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务必如期完成,并如实上报公司与有关部门,违者罚款1000yco
9、未建立安全教育制度与档案的,罚款500元
10、新进场工人务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项目部对转岗、换岗的职工务必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对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1、未建立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罚款200元
12、班组应开展每天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与班后下岗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并做好记录记录每缺一次罚款100元
13、特种作业人员务必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发现无证上岗或者操作证过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14、施工现场未制定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与建立事故档案的,罚款200兀
15、每月务必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发生伤亡事故时,务必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0000yco
16、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定期对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第三章项目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工地及绿色环保工地奖罚措施第十一条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目标,工程未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1、创出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创出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次万元;
3、创出国家级绿色环保工程奖的,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12万TTjO
4、创出省(市)级安全、文明标化、绿色环保工程奖的,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12万元
5、创出地(市)级安全、文明标化、绿色环保工程奖的,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万元第十二条未履行合同承诺,未创出合同承诺中的安全达标标准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要紧责任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另处项目部10万元罚款第十三条工程施工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要紧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缺失,另处项目部特级事故500万元罚款,重大事故300万元罚款,通常事故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可消除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架)、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否则每缺一项罚款200元17未建立安全专项基金,无安全费用使用台帐或者安全经费不专款专用的,罚款1000-5000元
18、未及时作好安全台帐(跟不上施工进度)的,责令完善并罚款500元,未建立安全台帐,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较差的,罚款2000yGO第十一章项目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管理奖罚措施第五十五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夜间施工务必遵照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违反规定被有关部门查获的,罚款1000元;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的,罚款500元;现场梵烧有毒、有害物质的,罚款1000元;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罚款500元
2、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3、申办排污许可证,工地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务必有计划按规定组织排水,否则罚款500元
4、大门口无车辆冲洗设施的,处罚500元/处,并限期设置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经公司审批后,不得随意更换,确实需要更换的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更换,违者罚款500元
6、施工现场砂、石、石灰膏堆放应有挡墙,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应堆放整齐,并有标识牌(一头务必平),钢管扣件应圈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归堆或者及时清除,违者每项罚款200元
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违者每缺一处罚款100元
8、施工现场未设保健医药箱,无急救措施与急救器材,急救人员未通过培训的,每项罚款100元
9、施工现场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或者无厕所,随地大小便;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并无卫生责任制;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无淋浴室或者淋浴室不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随处乱扔的;每项罚款200元
10、在建工程严禁住人,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1、项目部与班组、职工未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12、职工宿舍门口应张贴职工宿舍规章制度与住宿人员名单及照片,并落实责任人;职工宿舍内应清洁,摆放整齐,不得在室内晾衣服,不得堆放材料及工具,违反以上规定的除责令整改外,每项罚款100元
13、生活区应设晒衣处、自行车停放处、开水供应处等,违者除责令整改外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14、炊事员应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灶台面应用白瓷砖饰面,地面用地砖,生熟菜应分开存放,熟菜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食堂门窗均应带纱门,食堂内应悬挂食堂管理制度,并保持食堂清洁卫生,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15、厕所内的小便槽、大便槽墙面
1.8米下列应贴瓷砖,地面应贴地豉,厕所安装自动冲洗系统,应习惯保洁制度与落实专人清扫,保持厕所卫生,违者每项罚款100元高层施工楼层面要设置便溺设施,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每处罚款100元
16、在市区要紧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
2.5m的围挡;围挡材料不牢固、不稳固、不整洁、不美观;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设置的;每项罚款500元
17、现场住宿与办公、施工作业区不能明显划分;住宿无消暑与防蚊虫叮咬措施;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违者每项罚款100元第十二章项目部三体系管理奖罚措施第五十六条项目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项目部未对涉及职工安全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的,处罚1000-2000元;有识别未采取对应措施的,罚款500-1000元
2、项目部未对涉及职工健康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的,处罚500-2000元;有识别未采取对应措施的,罚款500-1000元
3、对已识别的安全、环境因素中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未制定操纵计划,制定管理方案的,每项罚款200元
4、项目部未建立有效的文件收发台帐的,罚款100元
5、项目部未收集适用的国家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公司的有关文件,未建立目录清单的,罚款200元
6、项目部未对已收集的有关环境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合规性评价的,每项罚款50元
7、未对已收集的有关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价的,每项罚款50元
8、项目部未根据实际现状,建立职业病清单的,罚款200元;无职业病防治制度的,罚款100元;无职业病防治措施的,罚款100yc©
9、项目部对业主方(监理方)、顾客的意见未进行及时处致的,每项罚款200元
10、未编制采购计划(年度、月度、周)的,每次罚款50元
11、项目部未建立对分承包方、物资供方的评价准则,罚款200元;未对合格分承包方、物资供应方进行评价的,每项罚款100元;
12、项目部未建立合格分承包方、物资供应分包方名录的,每项罚款200元
13、顾客提供的产品、半成品,未进行验证、记录、标识的,每项罚款200元
14、未按公司要求开展体系内审自审检查的,罚款500-1000元第十三章项目部民工学校管理奖罚措施第五十七条项目部民工学校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未按公司民工学校管理制度组建民工学校的,罚款1000元(浙江省范围的按省建管局规定标准建立项目民工学校)
2、民工学校教室面积与工程规模不匹配,教学设施不齐全的,罚款1000元
3、民工学校未建立教学计划、课程安排的,每次罚款50元;未开展教学活动的,罚款500元/次
4、每个月的教学课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200元第十四章项目部消防管理奖罚措施第五十八条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无编制专项消防方案,方案未审批的,罚款500-1000元
2、施工现场未设立吸烟室(区)的,罚款200元;施工现场抽游烟的,每次罚款100元
3、木工棚、总配室、仓库等重点部位无相应的消防设施或者有灭火器具且已失效的,罚款100T000元
4、高层建筑未按JGJ59-2011要求布设高层消防器材(水泵、水栓、蓄水池等)的,罚款1000-2000元
5、施工现场未经审批不得明火作业,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6、为了确保工地与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或者用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或者视情加倍处罚
7、管理不善,发生火灾的,罚款2000-20000元第十五章项目部治安保卫计生管理奖罚措施第五十九条施工现场治安保卫计生管理工作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项目部发生斗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2000-10000元
2、严禁使用童工,一经查处,除责令劝其离开工地外,处以项目部1000-5000元罚款
3、职工无暂住证,女职工无计生证的,处项目部每人次罚款50元
4、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5、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违者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
6、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与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与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10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8、损坏工程的成品保护、材物的,承担材料与返工费用,并处罚10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者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0-2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节重罚
10、严禁在集体宿舍内男女混住,违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1、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除清扫干净外,罚款50T00元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者,严加处罚
12、禁止随地乱倒废物、废水,严禁在阳台及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罚
13、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同意,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罚款200元
14、任何职工严禁翻墙或者翻大门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15、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劳务公司或者班组长自行接收,由接收班组长承担后果并追究班组长责任,职工擅自让其进场院者,视情处罚并责令其退场
16、各班组长务必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17、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200-500元,或者视情节严加惩处第十六章项目部CI应用奖罚措施第六十条项目部对企业CI形象应用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以广厦建设名义承接的工程,都务必实施应用CI形象,着力塑造企业的品牌形象
2、未实施应用CI形象的,罚款1000-10000元;大门、门柱、围墙无企业形象标识的,罚款1000-5000元
3、擅自改变企业的形象标识、图案、色彩等,罚款1000-10000yco
4、企业CI形象应用、制作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罚款500-1000元
5、施工现场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五牌一图(有地方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每缺一牌或者一图罚款200元
6、现场办公室、食堂、厕所、仓库等门口应设标识牌无标识的,每处罚款100元;标识制作不规范的,每处罚款50元
7、现场材料标识牌要求齐全、内容正确完整现场材料无标识的,罚款500元标识不齐全、不正确完整的,罚款200元
8、现场安全警示牌要求齐全、规范、显目无警示牌的,每块(处)罚款100元
8、违反以上细则,除按规定处罚外,限期改正,逾期加倍处罚第六十一条违反规定将项目的主体与关键性工作分包的,罚款10-50万元,该项目经理(经济责任人)清退出公司第六十二条除总承包合司约定外,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认可,擅自将专业工程分包的,造成有关方投拆的,罚款5-30万元,造成的经济缺失由发包人(项目经济责任人)承担第六十三条擅自将专业工程与劳务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或者个人的,罚款1-10万元,造成的经济缺失由发包人(项目经济责任人)承担第六十四条专业工程分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将工程再次发包(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罚款5-10万元,造成的经济缺失由分承包人(项目经理)承担第六十五条总承包方与分承包方未签订有关的生产、质量、安全、产品保护等管理协议的,罚款3000-20000元第六十六条在主管部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判的工程项目,罚款5000-50000元,在建设集团综合大检查中被通报批判的工程项目,罚款5000-40000元第六十七条在主管部门大检查中被通报夸奖的工程项目,奖励5000-50000元,在建设集团综合大检查中被通报夸奖的工程项目,奖励3000-40000元第十七章附则第六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控股公司的有关规定第六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七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解释究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公司的每个项目原则上都按安全文明双标化要求实施,公司确定的标化目标,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未实现的,未创出省级标化工地的罚20万元,未创出地(市)级标化的罚10万元第四章工程技术管理与技术研发奖励措施第十五条工法奖励标准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三个等级,分别给予下列奖励
1、取得国家级工法,给与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取得省(部)级工法,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第十六条专利奖励标准专利分为发明专利与新型有用专利二个等级,分别给予下列奖励
1、取得发明专利成果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取得新型有用专利成果,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第十七条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奖励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等级,分别给予下列奖励
1、取得国家级示范工程奖,给予每个工程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取得省(部)级示范工程奖,给予每个工程一次性奖励2万元;
3、取得市级示范工程奖,给予每个工程一次性奖励1万元;第十八条QC成果的奖励标准QC成果分为国家级、省级二个等级,分别给予下列奖励
1、取得国家级QC成果一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取得国家级QC成果二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取得国家级QC成果三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不设奖励等级时,则每项奖励3万元);
4、获得省级QC成果一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5万元;
5、获得省级QC成果二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6、获得省级QC成果三等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不设奖励等级时,则每项奖励1万元);第十九条奖励对象为课题组,对获得的科技成果按最高额单项计算,不重复奖励第五章新闻媒体与有关部门检查通报的奖罚措施第二十条在有关部门的检查中,受到通报夸奖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1、国家级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大检查中受到点名通报夸奖的工地,奖励10万元/次
2、在省(市)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大检查中受到点名通报夸奖的工地,奖励2万元/次
3、在地(市)级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大检查中点名通报夸奖的工地,奖励5000元/次
4、在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体系、体系大检查中点名通报夸奖的工地,奖励5000-40000元/次第二十一条主管部门网站、电视台、报纸通报夸奖的工地,奖励5000元/次与以上获优质工程、单项奖、安全文明环保达标表彰或者检查通报夸奖的,在网上公布、电视台与报纸上报道的,此项不予重复奖励第二十二条在有关部门的检查中,受到通报批判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在国家级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大检查中受到点名通报批判的工地,处罚20万元/次
2、在省(市)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大检查中受到点名通报批判的工地,处罚5万元/次
3、在地(市)级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大检查中点名通报批判的工地,处罚2万元/次
4、在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大检查中点名通报批判的工地,处罚1万-4万元/次第二十三条主管部门网站、电视台、报纸曝光批判的工地,处罚10000-50000元/次该件事项记入主管部门网站上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10万元/次假如导致企业被扣分的,每分处罚5万yco第二十四条在媒体上曝光批判并被扣分的,处罚可重复累计第六章对单位个人奖罚措施第二十五条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劳动技能比赛、质量安全消防环保知识竞赛等获奖个人,奖励5000元/次第二十六条获省(市)级科技成果、劳动技能比赛、质量安全消防环保知识竞赛等获奖个人,奖励3000元/次第二十七条获地(市)级科技成果、劳动技能比赛、质量安全消防环保知识竞赛等获奖个人,奖励1000元/次第二十八条同一个人按相对应标准的最高奖额计算,不重复累计第二十九条发生通常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除给予项目部处罚外,对各有关责任人员处10000-50000元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泄露企业机密,损害企业信誉、形象的有关人员处2000-20000元罚款第三十一条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集团文件执行不力,有章不循,有制不执等渎职失职人员处2000-30000元罚款第七章各单位工程管理奖罚措施第三十二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款
1、未执行集团公司文件,未贯彻落实,处罚10000-50000元/次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集团公司文件执行不力,不按时按质上报工程管理季度通报、月度报表、活动总结、竣工资料等工作,处罚5000-10000元/次
3、发生通常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对分公司(办事处)处以10-100万元罚款;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媒体曝光,处理不当、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处罚5万-10万元/次,情节严重并造成不可消除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大检查不重视、不落实,检查点名通报批判的,处罚10000-40000元/次
5、对项目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省编不严,未按规定审批,方案内容无针对性,造成不良后果的,处罚1000T0000元/次
6、项目部成立,项目管理班子未经审批的,处罚2000元,并责令补整;项目管理人员调整后,为及时上报公司审批的,处罚1000元/次,并责令补整第八章项目部施工综合管理奖罚措施第三十三条项目部施工综合管理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1、专业工程分包未报公司审批的,处罚2000元,并责令整改分包给无资质、无安全许可证单位施工的,处罚5000元/项,并责令辞退更换
2、无专项方案,或者有经审批的专项方案但未按方案实施,且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处罚2000元/项次
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经专家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便组织施工的,处罚2000元
4、项目部未按工程规模配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的,处罚1000元/人次;专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罚500元/人次
5、项目开工后,无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监、安监手续、卫生许可证、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处罚1000元/项
6、对分包单位、专项作业队伍审查把关不严,未及时收集分包作业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机械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处罚500元/项
7、项目部未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技术、环保、体系等管理规章制度的,处罚200元/项
8、项目管理人员未制订岗位职责,无考核制度,职责不上墙张贴,考核未按期执行的,处罚200元/人次
9、项目部未与劳务公司、班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质量责任书、安全责任书、治安保卫责任书、消防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等,处罚500元/项
10、施工技术交底、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等不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签名的,处罚100元/项
11、项目仓库管理杂乱,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处罚5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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