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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华懒瓶化合作就躯嬲与翻同评估委托书公司、公司因补交地价款的需要,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地价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现委托贵单位对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E组团E01-10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评估时点为委托评估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501-2020-000005)有关约定,以及《不动产权证书》(2020〉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88538号)所载土地使用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列〔2020〕汕华规建建字第025号、〔2020〕汕华规建建字第020号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出具的《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E组团E01-10地块天境海岸花园(二期)(住宅)建筑规模测算成果》、《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E组团E01-10地块天境海岸花园(四期)(住宅)建筑规模测算成果》等文件,E01-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兼容居住小区级服务设施用地(R2KR22〉),现须评估上述地块中已批准建设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
2215.49平方米和
2540.24平方米(合计
4755.73平方米)应补交的地价款上述地块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根据测绘成果报告书中出具的预算数据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二类住宅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设施70年,商业40年,均自2020年6月4日起计
二、总地价、单位地价、单位楼面地价、补交地价分别在土地估价结果中列出评估所得结果与采取《汕头市中心城区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评估所得结果相比较严重偏离的,应在评估报告书中进行说明
三、委托的评估机构应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结合评估对象现状使用条件等情况开展评估本次评估结果应形成评估报告书,估价报告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于2021年12月3日前送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
五、评估费用每家一万元,两家共一万元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地价管理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评估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负担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2021年H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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