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工业大学学生旁听申请表依据《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申请旁听的学生在填本表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旁听期限为一学年,旁听期间没有正常学籍,不享受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有关待遇
二、旁听期间,学生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由所在学院提出报告,学校立即取消该生旁听资格
三、在旁听期间没有受到新的劝退处理且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恢复学籍否则,按退学处理
四、旁听生执行下一年级专业收费标准,一次性缴清全学年的学、宿费实行先缴费,后旁听学校按上级规定制定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旁听生同等适用凡原学、宿费未缴清者,须先补缴学、宿费,方可办理旁听手续
五、在校旁听期间,因学生自身原因终止旁听者,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本申请表由教务处审核批准并汇总下文以下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以下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以下由财务处填写:以下由教务处填写:申请人学号申请人姓名上述旁听源意事项我们已全部理解,愿意自觉遵守申请人签字申请人家长签字日期日期学院意见学院负责人签字日期(学院盖章)以前学年学、宿费是否已缴清?实欠金额元本学年应缴学、宿费元上述费用实交情况日期财务处签章申请人是否符合旁听条件?教务处意见日期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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