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明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月部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1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工作表现(80分)工作能力主要指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履职成效等(30分)创新能力主要指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具有创造性、前瞻性,有始有终地做好各项工作(10分)服务态度主要指能够服务于生产,工作主动负责(10分)O团结协作主要指在工作中与同事的协调,与领导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吃苦耐劳多做奉献(10分)执行力能够顺利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专项任务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于部门下发的各项整改计划能够跟踪到位,及时考核(20分)劳动纪律(出勤、各项活动)(20分)每月的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等)(20分)2考核方法每月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A级(超过标准或达标/优秀或良好)85-100分;B级(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一般)70-84分;C级(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60-69分;D级(远低于要求标准/差、需改进)59分以下每月计算月度总分;达到A级按照部门岗位绩效工资的100%发放B级按照95%发放,C级按照90%发放,D级按照80%发放3加分规定
3.1所负责的工作和活动获公司、集团、市级以上奖励,根据不同级别加5—1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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