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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科研奖励制度为发挥教科研激励机制的功能,更好的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推进我校教育科研的深入开展,在学校将教科研课题研究作为平时综合考评重要条件的同时制定以下专项奖励制度
一、科研课题研究阶段
1、研究阶段交计划、评价量表、案例,质量良好者,加绩效量化考核3分
2、学校对课题研究阶段实行定期和随机考核,考核方式有听课、教案评比、课件评比、教学论文评比、优质课评比、课题质量验收、教研先进个人等相关方式成绩优秀者加绩效量化考核3分
3、课题开题后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不能按时完成教科研工作的,自动丧失参与教科研相关荣誉的评比资格
二、论文交流、发表奖
1、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论文)评选活动,评出
一、
二、三等奖予以奖励,在考核中分别加
3、
2、1分
2、选出优秀论文在校刊《梦翔歌》上发表,并积极推荐上报市、区级以上有关教科研成果(论文)评选在区级以上各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教育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评比中获奖,按评估加分分别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获奖论文量化加分依次为:8分、6分、4分、3分
三、课题实验成果奖
1、按课题实验计划要求,坚持学习教育理论,积极研究探索注意积累资料,并及时撰写阶段实验总结,课题实验结束,经专家鉴定验收合格者,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量化分10分、8分、6分、4分
2、实验成果观摩课或观摩活动,按开课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奖励加分为20分、15分、10分、5分四.教科研先进奖
1、教育科研成果显著受表彰或被评为先进个人,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量化分为20分、15分、10分、5分
2、获教科研先进集体奖、教科研成果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设教学成果奖,分别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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