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药店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时与区医保局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二、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店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台帐,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IC卡设置密码,确保持卡安全,有效杜绝冒名持卡购药
四、凡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一次购药金额在500元以上的,购药人应主动出示和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药店营业人员要记录购药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对不配合定点药店查验工作的,药店有权拒绝刷卡
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调配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等程序进行,由药师及调配员双人复核签字方可发药,并保存处方两年以上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六、收银人员应规范电脑操作,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不准以物代药,不准以医保卡套取现金,严格执行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对症用药,主动向购药人提供购药电脑小票,认真做好并及时接收各类信息数据,做好记录准时上报,保证医疗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七、定点药店要遵守职业道德,优化服务,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八、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等违规行为
九、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十、凡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