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学院教职工困难帮扶办法根据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学院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权益保障委员会讨论,校工会审定,制定本办法
一、困难帮扶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工会会员个人或直系亲属(限会员配偶、父母、子女)的临时困难帮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帮扶范围及标准
(一)生活帮扶教职工(工会会员)因遭遇下列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视困难程度帮扶标准为500-2000元;.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因遭遇意外灾害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
(二)金秋助学帮扶学校教职工(工会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及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造成子女面临失学、辍学的(应届考上大中专院校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困难帮扶标准如下
(三)重大疾病帮扶(重大疾病范围见附件)教职工(会员)因重大疾病,住院期间个人自付医疗费(以结算清单为准)当年度内的帮扶标准如下
三、困难帮扶程序
(一)教职工(工会会员)个人申请,填写《学院困难帮扶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
(三)相关部门依法出具的发生突发事件的认定材料;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诊断报告、就诊病历、出院小结、医院发票等);
(五)教职工家庭(教职工个人或直属亲属)在当年度内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帮扶,不重复申请
(六)原则上需提供教职工“工会会员服务卡”个人账号如没办理,请及时补办,特殊情况可提供教职工本人其它银行卡号
(七)校教代会权益保障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核,校工会审批、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原学院教职工困难帮扶办法(暂行)(**号)同时废止学籍情况帮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不高于1000元高中及职业技术学院不高于1500元大专及本科三本批次不高于2000元本科二本批次以上不高于3000元自付医疗费用帮扶标准1-3万元以内1000元3-5万元以内3000元5万元及以上5000元。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