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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联系方式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联系方式【律师提示】要注意派遣单位需要获得可以进行劳务派遣的相关专业资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在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第三条费用支付.派遣员工的管理费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期间,由甲方向乙方按每人每月元支付管理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已包含在管理费中.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1)派遣员工在为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按约定)拨付乙方,由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将乙方派遣员工的劳务费、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划转至乙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发放乙方的收款账户为开户行开户名称第四条双方约定.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乙方不得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拨付给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购买社会保险的经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甲方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和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报价、协议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其他业务往来文件【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派遣员工的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甲方的信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追偿.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预测的人身伤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相应资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国家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派遣员工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事宜涉及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承担支付责任派遣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及因病、非工伤规定的医疗期间,乙方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由甲方按“劳务报酬标准”承担【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第五条派遣员工的退回.对于乙方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派遣员工用工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6在甲方工作期间连续或累计缺勤—天及以上的法律规定的除外;7派遣期未满,派遣员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派遣员工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后,甲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乙方与派遣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因破产、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将乙方派遣员工退回,或者终止本协议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除非派遣员工自身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1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⑵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接受劳务派遣的;⑶甲方由于调整生产、变更组织结构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4)甲方终止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
(5)合同期满,甲方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派遣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协议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木协议a.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及时发放派遣员工工资以及未办理员工社会保险;b.如果乙方克扣派遣员工薪酬福利,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C.对派遣到甲方的员工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d.在派遣期间擅自将派遣员工从甲方抽走的;e.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其他约定f.如果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协议变更和终止
(1)协议期内,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
(2)木协议期满即行终止【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当派遣员工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1)不予乙方结算或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而导致乙方未能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2)未及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费用,导致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给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1)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派遣员工;
(2)克扣派遣员工薪酬福利,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工作的;
(3)对甲方的派遣员工同时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间擅自将派遣员工从甲方抽走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第八条争议解决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九条其他.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有新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出台,本协议相关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地:益的前提下,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内容.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建立了劳动或劳务关系的人员(以下简称“派遣员工”)派遣至甲方工作,甲方依法承担用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派遣费用.甲方派遣岗位名称为工作地点为工作内容o(如果派遣岗位较多,内容陈述复杂的话,也可另做附件).协议期限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派遣要求派遣要求包括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学历条件、技能条件、用工数量、工作地点等要求,由甲方根据用工需求另行书面告知乙方(也可以附件形式).用工规则
(1)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
(2)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律师提示】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劳动者前应向用工单位提供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核实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因劳务派遣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A)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并提供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工具)【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4)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并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办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派遣员工的升职条件、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由甲方确定
(6)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7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执行工时工作制,超时加班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报酬【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8乙方应派专人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处理劳动争议及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第二条权利义务.甲方1甲方权利a.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b.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遣员工入职前需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c.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派遣员工公示并在乙方备案)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重大损失的标准,应在甲方规章制度中明示)的派遣员工,甲方可在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后予以解聘并退还给乙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d.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遣员工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要信息派遣员工如违反此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派遣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乙方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e.甲方对劳务派遣员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2)甲方义务a.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b.甲方负责对乙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和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进行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技能培训;并对派遣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以及出勤等情况进行考核和记录(同时反馈给乙方)o【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c.甲方要在乙方派遣员工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任务后,按月将乙方派遣员工的相关费用支付乙方d.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e.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减少派遣员工时,甲方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没有提前通知的应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视实际情况约定)【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乙方
(1)乙方权利a.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结算派遣员工费用b.乙方有权对甲方存在的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c.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
(2)乙方义务a.根据甲方岗位要求,长期储备候选人员,及时更替流失人员岗位,保证不因派遣员工不能及时安排到位而影响甲方生产,否则承担相应损失b.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应作为上述劳动合同之附件,由乙方向被派遣员工公ZKo【律师提示】该条款为甲乙双方行使过失性辞退权的基础,避免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C.乙方必须与其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为派遣员工建立相关的人事档案,办理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事宜【律师提示】该条款有利于甲乙双方形式试用期退回、辞退条款,降低用工、用人风险d.乙方应保证派遣员工符合甲方用工条件,如有不符,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派遣员工须经过甲方复试后方可上岗,并保证派遣员工在《劳务派遣协议书》生效期间同乙方保持劳动关系e.对于乙方因本协议而获知的有关甲方人员、薪资、财务、经营等方面的信息,乙方应予以保密本条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年内继续有效f.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损害甲方利益,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材料,乙方向当事人进行追偿追偿无果,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赔偿额度按全年赔偿额度不超过甲方付给乙方全年劳务管理费的%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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