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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周村“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巩固、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农村管理水平,根据《大路周村村规民约》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均应遵守本制度,承担“门前三包”任务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门前三包”是指责任区居民负责管理其责任地段内的卫生、绿化和秩序第四条村委会主管全村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各街长负责监督、检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负责落实本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落实责任区内的具体任务执行情况各小组组长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街长,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第五条“门前三包”的范围责任区的包干地段;纵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横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道路边石无责任区的地段,由村两委成员按业务分工做好卫生、绿化和秩序的管理工作第六条“门前三包”的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等行为
(二)包绿化按照绿化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跨越绿篱、损坏树木与绿化设施和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村容观瞻;制止乱堆放物品、乱摆摊设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章行为第七条“门前三包”的标准卫生应达到地面无痰迹,无瓜果皮核、纸屑,无垃圾杂物,无污水保持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整洁,卫生设施完好绿化应达到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无践踏损坏秩序应达到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挂,自行车停放整齐第八条“门前三包”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责任区自包
(二)责任区联包
(三)责任区出资委托代管责任区出资委托代管的,其“门前三包”责任仍由责任区承担“门前三包”管理人不得接受责任区的委托代管第九条责任区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执行下列规定
(一)指定一名村干部分管“门前三包”工作
(二)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三)配备相应的执勤人员、并严格履行职责
(四)接受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监督、检查第十条“门前三包”执勤人员由村委会组织,执勤时必须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执勤在责任地段内,“门前三包”执勤人员有权对违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第十一条村党支部、村委会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并按标准进行评分第十二条对“门前三包”成绩突出的责任区和个人,由村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三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区和个人,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依据《村规民约》并可处以罚款第十四条“门前三包”责任区自己违反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其中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和个体经营者,报街道主管部门,可责令其停业整顿第十五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罚款全部上缴村委会,专项用于贴补“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支出第十七条村民有权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管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大路周村村委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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