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拟拍卖房地产询价报告书烟国诚评询字[2020]第35号
一、委托方山东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询价目的为网络司法拍卖提供价值参考
三、价值时点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勘查之日确定
四、询价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2、委托人提供的询价对象房地产资料及《询价函》等;
3、评估人员通过现场查勘及市场调查获取的资料
五、询价对象和询价范围
1、纳入本次询价范围的询价对象为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委托询价的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被查封的房地产(后附询价明细表),纳入询价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询价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2、询价对象状况询价对象
①坐落于烟台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77号4号楼1单元901号,建筑层数为地上32层,询价对象所在层为第9层,南北通透,三室二厅一厨三卫,其室内已装修,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根据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房产证号鲁
(2017)烟台市莱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不动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住宅,面积
219.41平方米,分摊面积
38.852平方米;询价对象
②坐落于烟台莱山区银海路666号3号楼2单元1002号,建筑层数为地上13层,询价对象所在层为第10层,南北通透,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其室内已装修,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根据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房产证号烟房权证莱字第L017654号,权利人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不动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公寓,面积为
260.71平方米,分摊面积
41.821平方米;上述房地产已被抵押、查封、出租
七、询价方法市场法
八、询价结果纳入本次询价范围的询价对象在2020年8月25日的市场价值为
580274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捌拾万零贰仟柒佰肆拾元整(后附询价明细表)
九、报告有效期有效期为1年,自询价报告出具之日开始计算询价报告出具之日后,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询价方法对资产询价结果进行相应调整若市场条件、国家政策、经济环境或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询价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询价结果
十、重要说明
1、本询价结果是以询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合法转让为假设前提
2、委托方提供的证据资料是合法的、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完整的为假设前提;由委托方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3、本询价结果为询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日的市场价值
4、我们不对本询价对象的资产质量等发表意见,不能确定该被询价资产现状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我们仅对询价对象本身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意见,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5、我们不对委托询价资产的权属发表意见,不对询价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不对其产权的完整性、合法性作出界定
6、本次询价结果仅为拍卖参考价,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不是必须的成交价,不代表估价对象最终能实现的成交价格,也不代表询价对象在涉及产权变动或形态转变时的实际交易价格,本询价结果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询价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有关各方决策的责任
7、本次询价以委托人委托询价后附询价明细表范围内的资产为限,其余资产不在本次询价范围
8、本询价报告中的数量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察确认的数据,具体数量若与本机构披露的数量不相符,需按单价相应调整询价结果如因询价对象的数量或产权等产生的法律纠纷与参与本次询价的人员及其所在的机构无关本机构仅对询价资产的询价结果提出参考意见,不对其权属、性质、数量等进行确认
9、本询价结果受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询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执业水平和特殊交易方式的影响;本询价结果仅是对询价对象正常价格进行的合理估算,不考虑特殊事项及其他权利限制(如租赁等)对询价结果的影响
10、本询价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询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11、如对本询价结果有异议,可于本询价报告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H-
一、附件房地产询价明细表;估价机构营业执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复印件烟台国诚资产评估事务所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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