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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冒名登记听证告知书京通市监撤听告西字12022)第号北京瑞奇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经调查,你单位于2013年7月18日取得北京瑞奇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登记,未经刘莹莹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登记本局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2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于2013年7月18日取得的北京瑞奇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等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梁洪雨、刘学鹏联系电话2022年9月8日送达回证送达地点送达方式收件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是否要求举行听证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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