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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职工劳动纪律,强化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总则全院职工应自觉遵守本《办法》,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确保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编内人员和医院聘用编外人员“返聘人员、特殊聘请人员”见第十四章,“医院聘用合同制其他人员”见第十五章
三、职工工作时间医院工作时间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上班时间周六上午为正常上班时间(各科室根据周六上班人员情况适当安排补休)
1、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管理、后勤人员常规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2、各科室值班或轮班人员,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实行排(轮)班制
四、考勤登记内容、考勤登记、记分办法及申报流程
1、考勤登记内容全勤、迟到、早退、离岗、旷工、工休假、放射保健假、探亲假、婚假、事假、病假等全勤职工全月按规定上下班,做到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记录为全勤职工根据医院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职工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外出学习,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科室应做好考勤登记
2、考勤登记各科室设一名考勤员(兼职),科室设考勤表或排班表,每天登记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为人力资源部检查考勤的依据工作需要,科室急需借用人员直接报医务科、护理部进行协调医务科、护理部做好借用人员登记相关科室做好考勤登记上报人力资源部
3、记分办法职工每出勤(含工休假、放射保健假、婚假、丧假、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一天记4分;请事假每天扣4分;探亲假、病假、产假、男方护理假不记分不扣分;旷工直接登记为旷工,其相关待遇发放,按《医院奖惩管理办法》处理
4、考勤申报流程每月1日至4日为月考勤申报时间(遇节假日或周末往后顺延相应天数)各科考勤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认真、准确地申报本科室考勤,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申报考勤员登陆0A考勤管理系统一日考勤上报一选择申报月份一点击生成数据一对科室各职工考勤进行申报一申报完毕后点击保存一科主任审核通过一科室申报结束考勤审核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审阅各科室数据一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审核通过一全院考勤工作结束
五、出勤违规情况
1、上班十五分钟后到岗的,视为迟到
2、下班提前十五分钟离岗的,视为早退
3、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不含),视为旷工半天
4、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
5、请假未经批准或假期满后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者,视为旷工
6、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视为旷工
7、职工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会议组织单位请假,未经批准又未能按时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8、职工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外出会诊、手术、讲学、参加会议、进行其他医疗活动或兼职者(学术、学会兼职等除外),按旷工论处
9、凡科室排班表未注明休假、病事假、补休、外出学习(含公差)、下乡的职工一律视为应在岗人员,查岗时发现不在岗又不能证明在进行工作的,具体处罚办法按医院制定的《医院奖惩管理办法》处理
六、考勤管理
1、科室负责人(指科室主任(科长)、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副科长)、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含代护士长)是科室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按本《办法》做好本科室人员的考勤管理,全力支持考勤员做好考勤登记、申报工作
2、每月考勤结果作为当月计发工资、绩效等福利待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将采取不定时的方式,联合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到各科室抽查日考勤登记、上班人员在岗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4、发现职工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不按照《医院职工假期管理制度》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有瞒报、虚报、漏报考勤等情况,将按照医院制定的《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奖惩管理办法》当年执行版本(以下同)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奖惩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医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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