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小学校园网络登记备案制度与管理为加强学院网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学校成立校园网络及安全领导小组,各年级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网络信息员,负责各年级组内网络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二条校园网管理部门为学校信息中心,负责整个主干网络、校园网信息发布主站和部分应用系统的维护第三条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需经学校领导审批第三条各部门和个人IP地址有网络中心负责分配,各部门、教师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网络设置第五条学校提供个人空间服务,为临时性存储空间,各部门和个人应该自己做好资料的备份工作(各部门应每学期备份资料并刻录光盘)第七条校园网主站开设BBS功能,必须实行实名注册,每天定时检查留言内容,发现有害信息必须及时删除,并追查相关人员责任第八条网络信息工作必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三)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五)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的第九条本制度由信息科技组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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