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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业)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参照**学院《关于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公(业)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医院各项公(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医院公(业)务用车管理严谨、规范、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医院保留的车辆由车辆管理科集中统一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严格登记车辆出行使用记录,确保医院车辆严格用于规定用途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主要包括院领导工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和应急保障用车第四条院领导工作用车的使用严格执行医院的相关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第五条机要通信用车主要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等机要通信用车的使用,由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申请,院务部登记备案,车辆管理科填写派车单并对本次用车情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第六条应急保障用车主要用于处理突发事件、办理紧急公务等应急保障用车的使用,由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申请,院务部登记备案,车辆管理科填写派车单并对本次用车情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第七条医院各科室人员在规定的行政区域内(范围包括:**区老城区、**新区、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镇、**镇、**镇、**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出行,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费用管理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在规定行政区域外的公务出行,按照医院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第八条应尽量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确因情况特殊或当地公共交通不便,可按医院公务车辆外出审批程序申请公务用车第三章业务用车管理第九条医院业务用车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帮扶、义诊、精准扶贫、健康扶贫、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外请会诊专家接待、财务现金业务以及规培基地业务往来等方面第十条医院业务用车严格用于规定用途,但在医院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紧急突发情况下,可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临时调用业务用车,车辆科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第十一条业务科室在甘州区内的业务出行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但确因公共交通不便、地处偏远、情况紧急、携带贵重物品或携带物品较多、同次出行人数较多(5人以上)等情况下,由科室负责人向院务部申请,院务部登记备案,车辆管理科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安排第十二条医院业务科室开展的一般性学术会议的接待、本院专家及其他业务人员往返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的接送等,不予安排业务用车第十三条应尽量减少业务用车长途行驶,医疗专业人员到外地开展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确因情况特殊、同次出行人数较多(5人以上)、当地公共交通不便等原因,可按医院业务车辆外出审批程序申请业务用车第四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第十四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用于医院紧急救援、急诊患者接诊和疫情巡查任务以满足医院急救的卫生保障任务第十五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只能用于规定用途确因紧急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临时调用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医院车辆的维修保养严格按《车辆管理科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规定的车辆维修、保养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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