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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为确保—安全稳定,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教育厅文件(—文件的要求,7月29日在校园内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工作会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职能的作用,大力开展的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提高我校抵御火灾的能力,切实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为我校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建立以—组长、—为副组长、—为组员体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成员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年4月20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年4月21日-6月12日)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三、工作任务.抓好各室、各班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室、各班级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室、各班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室、各班级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追究的消防工作新机制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重查、细查.加强—消防建设,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加强执勤,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将针对火灾的特点,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通过召开班主任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精神,并利用广播、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全校注重消防安全的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作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精心组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工作落实细化到节点.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邀请消防干警给全体员工上消防知识课使教职员工达到三懂三会.检查—消防设施完善情况.对—用火、用电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用电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火、用电情况.责任划分
①房舍消防安全—的房屋建筑、厕所,通过排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地方,标出明显标志,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限期整改责任人—校长—
(三)接受检查验收阶段通过周查、月查制度,达到消防安全零事故、零隐患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通过—自查、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提高校园消防安全意识,并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归纳、搜集、建档,进行认真的总结,使—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重点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代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工作安排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务分工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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