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为了做好病人及相关人员投诉处理制度,全面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人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上级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1、医院设立投诉中心受理病人和群众(以下简称投诉人)来信、来访、来电和其他邮件(以下简称信访件)等
2、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把投诉内容整理成投诉材料交由医院分管领导批水后办理
(2)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投诉事项
(3)综合投诉处理结果,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投诉人反馈投诉结果及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4)定期研究,综合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改进工作的建议
3、实行投诉接待值班制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受理投诉,做好投诉的受理登记
4、投诉受理后,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尽量当场协调处理;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转办和督办转办和督办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处理结果应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书面告知投诉人对应当依法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投诉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在征得单位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投诉人延期理由。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