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应急预案评审承诺书被评审单位(公章)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局第88号令)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加预案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不得在预案评审生产经营单位担任或兼任任何职务,并保证与其无任何利害关系如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在预案评审前说明,并主动回避在预案评审过程中预案评审专家如有故意隐瞒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预案评审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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