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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1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主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一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一万元,建设地点在—O第二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在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风险提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第
一、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年;第
二、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年;
三、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年;第四,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年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对此如果仍存在疑问,建议制定合同的时候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交由律师帮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违反规定而无效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o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设计人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3(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巫溪县司法局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使用性质办公室.房屋结构框架
二、设计程序.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400M2元/M2计取.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元.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甲方责任.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乙方责任.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0建筑工程设计合同4委托人(甲方)住址设计人(乙方)设计证书等级住址甲方因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特委托乙方进行该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年—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年—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一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一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一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年—月一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
(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步骤
1、设计期限设计期限暂定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乙方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并交付给甲方时截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迟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流程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同时支付设计款的%作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元,乙方收到二期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简明扼要的告知乙方,若甲方中途需要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并不得对甲方的要求进行较大修改,除非必要,应与甲方协商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风险提示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五、设计费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风险提示定金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故延迟交付图纸,均视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一日,处以设计费%的违约金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要求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定金的双倍赔偿给无过错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给建筑单位备案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5甲方乙方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中标函(文件)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O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费用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第八条支付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
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
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装备
9.
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
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
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
1.
1、
9.
1.
2、
9.
1.
4、
9.
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9.
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
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o
9.
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
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文件.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委托方名称(盖章)设计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住所编码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鉴证意见(盖章)备案号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委员会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签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6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地点在O
二、甲方义务.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年—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元
五、违约责任.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甲方)(盖章)设计单位(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B年一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建筑工程设计合同7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工程设计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设计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甲方因履行工程设计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工程合同税费以及乙方合同报酬相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工程设计合同金额超出元/平方米的部分均为本项目居间费用(工程设计总费用为单位平方价格乘总建筑面积)
2、居间成功后,在每次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70%比例进行计算支付乙方居间费,直至完成居间费用支付
3、甲方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8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设计人法定代表人设计证书等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2、设计阶段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元,(大写)元整
4、估算设计费¥元,(大写)元整第四条设计内容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工程并编制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期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七条费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元;
2、设计人提交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元第八条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设计人设计证书等级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6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7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8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10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o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住所—编码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建筑工程设计合同9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
(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说明.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六条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
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
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
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
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
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
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
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
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2、设计阶段1方案2初步设计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元,大写元整风险提示设计费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
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0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n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建筑工程设计合同10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市银河之都A、C栋人行天桥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规模约74m2
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该项目设计图肆套,电子文档壹份
三、设计费用期限及交付进度
1、设计费用为一万元(壹万元整)人民币包干;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2、设计人按要求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后,—日之内发包人认可,发包人认可后一日内支付60%设计费给设计人,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四、双方责任
1、发包人协调设计人与该项目总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范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4、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将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6、设计人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7、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两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0建筑工程设计合同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中标函(文件)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费用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
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
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
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
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4、估算设计费元,(大写)元整第四条设计内容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工程并编制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期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应支付赶工费
9.
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
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
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
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
1.
1、
9.
1.
2、
9.
1.
4、
9.
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9.
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
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也
9.
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
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
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住所编码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鉴证日期建筑工程设计合同12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
2.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费用.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年限为年
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
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o
9.
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
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
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七条费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元;
2、设计人提交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元第八条支付方式风险提示定金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合同13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现拟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拟建设
3、本工程投资控制选择其中一项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值为或工程总造价不超过本工程不实行限额设计,但各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必须报甲方审批第三条、设计范围第四条、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标准及设计深度在括号内打“J”选择
1、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平面图及立面图,对项目的外立面进行设计,并根据内部平面布置及每层的功能分配于外立面设计上反映;应能配合周围的地理环境;
2、对项目的平面布置提供改善意见;
3、在甲方已确认外立面设计风格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及调整,并提供最后的外立面设计效果图;
4、对室外景观进行设计,配合项目的外貌及形象;
5、协助甲方选定外立面设计用料;
6、就以上设计范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提供以下图纸外立面设计效果图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提供款供甲方选择,再按甲方意见提供修改后不小于A2图幅的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四面立面图;外立面设计大样示意图;室外绿化设计图;环境设计图;构筑物大样;主楼、副楼及室外绿化等分别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及文件f()
7、乙方保证文件的质量应同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8、初步设计及文件的内容与深度如下A、内容相关专业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b)设计说明书;(c)主要外立面用料表;B、深度(a)能据以确定用地范围;(b)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c)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及进行施工准备;()
9、上述图纸和文件必须满足如下深度要求,且需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应真实反映本项目的建筑及空间环境;()四面立面图应标注各楼层标高、高度和做法及所采用外墙材料;()外立面设计大样示意图(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局部放大样,仔细尺寸、标高、用料等)配合四面立面图,表示清楚外墙面大样和标注主要外立面构件及装饰物的尺寸、标高、做法及材料;()室外环境及绿化设计图环境及绿化设计平面图()
10、设计方案的验收以甲方认可为准;()
11、当外立面设计初步选定后,乙方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模型制作,并在外立面设计初步选定之日起天内提供所需资料予模型制作公司所需费用由承担第七条、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费用选择(在括号内选择后划勾)()按综合包干单价方式计,总金额暂定为元,具体按实测面积结算()按综合包干总价方式计,总金额为元该设计费用已包括了设计人员的工资、购买设计标准的资料费、晒图费、税费、利润等设计和服务阶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该设计费用不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及设计细化等原因而作任何调整
(二)付款方式(设计费以币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币)元作为定金(本合同结算后,定金抵作设计费;定金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20%)□
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币)元
3、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币)元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曰建筑工程设计合同14发包人(以下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名称)工程设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拟定以下合同条款,并要求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1合同书2中标函(文件)3甲方要求及委托书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时间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述算设计费工程建设其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费工程建设其间如遇概述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五条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本合同设计费为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甲方应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甲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第六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它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修改较大,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1.3在合同发行其间,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
1.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
1.7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6.
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购买解决
6.
1.9甲方应承担本项目来乙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6.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约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且不涉及原土建结构的改造,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出的合部责任;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
1.
1、
9.
1.
2、
9.
1.
4、
9.
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发包人(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乙方交付设计文件一,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不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到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七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得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3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得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年月0建筑工程设计合同1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J/Go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将不选定的方式划去
1、双方另定
2、按下列方式执行1上门测量,价格元2定金元3出平面方案图,方案份,价格元/份4出平立面图及剖面图,价格元5出水电施工图,价格元6出效果图,价格元/张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平面家具布置图;
2、地面图;
3、天花图;
4、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
5、门立面图;
6、厨房、卫生间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家具剖面图
4、玄关剖面图
5、厨房上下柜剖面图
6、天花剖面图
7、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8、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平面方案通过后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第九条合同文本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方乙方签章签章签约地址签约地址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发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备案号备案日期年—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鉴证意见(盖章)经办人__月——日鉴证日期:营业执昭八天号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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