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
一、建设原则
(一)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期火灾为目标,依托园区义务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等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六人;
(二)站长应由园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三)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单独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
(二)微型消防站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消防服、消防头盔、防护靴、破拆工具等防护装备及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讯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设置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可根据园区实际选配消防车辆-1-、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预案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企业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园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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