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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指导教师积极有效地给予学生社团方向性、发展性的指导,营造指导老师与广大学生共同繁荣校园文化的氛围,从而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评优细则第二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优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社团管理部(以下简称社团管理部)具体施行,评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全校广大师生的监督,各学生社团须积极配合社团管理部开展工作第二章评优办法第三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评优对象为各学生社团在任指导教师参与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有损教师形象的违纪行为;
(三)教学态度严谨,指导能力出色;
(四)所指导的学生社团成立须达到一学年以上,且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受过各类处罚;
(五)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在学校范围内具有良好影响力第四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由各学生社团民主推选产生,每学年每个社团推选出一名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候选人第五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优实行社团推荐和社团管理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必要时将对指导教师进行实地走访第六条评优内容包括社团建设、活动指导、社团获奖情况、社团成员对指导教师的评价四个方面第七条社团建设
(一)本人或组织相关人员为所指导的学生社团进行专业知识的讲座或培训;
(二)关心学生社团发展,指导学生社团制定关于社团发展、社团运作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总结;
(三)参加所指导社团举行的会议;
(四)加强与学生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学生社团正当权益第八条活动指导指导学生社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各项竞赛及活动第九条社团获奖情况指导学生社团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的获奖情况,以其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奖杯等为准第十条社团成员对指导教师的评价社团负责人结合社团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第三章评优程序第H-一条评优程序分为社团推荐和社团管理部考核两个阶段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推荐程序如下
(一)各学生社团参照评优标准,在学生社团内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民主投票,推选出一名本社团的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候选人;
(二)各学生社团将本社团的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上交至社团管理部,并附上个人材料和社团推荐材料第十三条社团管理部考核程序如下
(一)社团管理部根据各学生社团上交的名单及相关材料,对名单进行调查核实;
(二)社团管理部根据评优标准,结合各学生社团工作实际及上报的相关材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
(三)社团管理部将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将名单报送校团委审核、批准,进行表彰第十四条校团委将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及投诉第十五条公示期满后,校团委将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社团,应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社团管理部申请复议复议过后,社团管理部将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名单报送校团委审核、批准第十七条本细则的具体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所有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2023年3月14日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协会名称指导时长说明此表请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二二三年制姓名性别民族照片工号联系方式政治面貌所在院系所获荣誉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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