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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光明新区责任督学考核细则(修订)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自评组长评督导室评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提交工作计划没有工作计划扣10分;工作计划操作性不强酌情扣分10工作过程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团队意识强根据督学配合责任区工作情况酌情得分5督学责任区每学期对辖区学校幼儿园专项督导1次以上,随访督导3次以上每少一次扣3分10每学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平台资料上传任务,工作安排4份、督导记录4份以上每少一次扣1分10开展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督导活动;督查后要向学校反馈情况,发现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每缺一项扣1分10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回访,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没有组织回访,跟踪整改不落实,各扣5分10指导责任区学校幼儿园做好各项评估准备工作以及评估后整改工作帮助指导不力,各扣5分10总结或推广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学校幼儿园典型经验没有总结扣5分,没有推广或推广不力酌情扣分5按要求向新区督导室报送督导信息或报道每缺一项扣1分5参加督导室和责任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如会议、培训等,培训结束需提交学习体会每少一次扣3分10承担并按要求完成督导室安排的临时任务,如分享本人或责任区经验,开展交流活动,并形成书面材料没有承担任务,不得分;有承担任务,没有形成文字材料或材料质量不高酌情扣分5工作总结学期结束前1周上传本学期督导工作报告;每学年提交1份督导论文或案例分析每缺一项扣5分;工作总结或论文质量不高酌情扣分10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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