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院长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副院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成员,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设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对安全工作提出总体规划,并有计划地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三、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并责成各科室落实安全措施、安全责任和安全人员,及时整改
四、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分析前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负责全年的安全工作总结,布置次年的安全工作。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