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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水平,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㈠坚持科学决策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式,选择最佳决策方案,确保决策符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有利于更好地服务海安经济社会发展㈡坚持民主决策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㈢坚持效率原则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坚持效率原则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久议不决
二、事项范围
(一)重大决策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具体贯彻和落实;.党的建设方面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学校教育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制定和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管理以及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及教师交流等事项;.教职工福利、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确定以学校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涉及学校教育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学校教育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和全镇性的奖励事项;.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其他重大决策㈡重要干部任免L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和人事调整;.学校校级、中层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确定;.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㈢重要项目安排方面.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支出;.其他重要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方面.单项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不动产购置、校园维修、国有资产的处置等大额资金安排及其他资金的支出方案;.年度奖励性绩效目标考核奖的分配;.其他相关需提交集体研究的事项
三、主要程序㈠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申报制度,部门需提前填报《白甸镇瓦甸小学集体决策事项上会议题申报表》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学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镇校长室汇总列出会议议题会议议题提前通知相应参会班子成员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要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决策,同时分工会主席全程参加o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将提交会议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通知班子所有成员班子成员因故缺席时,应在会前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交给会议召集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必须要有应到会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出席才能召开㈢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制议事决策时,先由部门负责人对要讨论的重大事项作出简要说明,然后班子成员逐个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态度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最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要负责人宣布决策意见缺席人员的书面意见不作为会场的计票数㈣召开涉及民生问题、可能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时,应视情况组织有关代表列席,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㈤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策
(六)对于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集体研究决定时,可由相关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应急预案和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妥善处理,事后必须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通报情况,作出说明
(七)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全面准确记录在案决策结果应通知有关部门集体决策可根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召集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八)“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九)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十)大额经费使用必须在学校或部门经费许可范围内,不得超支使用若是镇财政预算范围内经费,须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四、备案管理领导班子作出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备案填写《白甸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由申请部门准备,决策情况由会议记录人填写,经全体参会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后,按照下列情形,报镇财务中心、监委会备案-单项支出在3000-5000元的项目,经校园集体决策同意后,填写《白甸镇教育维修及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镇教育财务管理领导组集体决策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实施备案;-单项支出超过5000元的项目,经校园集体决策同意后,填写《白甸镇教育维修及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镇教育财务管理领导组集体决策审批后,再填写《白甸镇工程招标项目申请表》或《白甸镇物资采购办理清单》,经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实施备案
五、监督检查㈠把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列入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接受相应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㈡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贯彻本制度的情况,并将贯彻本制度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要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六、责任追究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㈠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办法,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由个人决策,事后未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通报的;㈡虽经集体研究,但形成的决策意见有悖于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严重违反上级要求的;㈢事先未做调研论证,盲目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㈣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㈤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按程序及时备案的;一年内有一次决策事项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人提醒谈话;一年内有两次以上决策事项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因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党纪政纪条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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