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花生种植收购合同9篇花生种植收购合同1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植收购蔬菜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预订
二、质量标准及规格甲方应将品质好的卖给乙方,不得以次充好,应在采收及运输过程中保持蔬菜表面的完整性
三、种植基地要求甲方种植蔬菜基地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所种植的蔬菜无恶性病虫害,在种植过程中不得使用出境蔬菜禁用的农药,如毒死蟀、甲胺磷等
四、收购价格双方约定收购价格按高于交货之日市场价格的%结算
五、验收办法及运费负担乙方在收成前后对甲方种植基地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如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均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检测结果合格,甲方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按以上条款的要求进行过秤验收收购乙方指定的地点属本地区的,运费由
(3)固定价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2.付款选择
(1)定金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元(不得超过总价款20%)结算时抵作收购款
(2)预付款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元,结算时抵作收购款
(3)货到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甘薯交给甲方,甲方自验收甘薯合格后日内次付清收购款选择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的,剩余收购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为O第五条交付、运输及验收交付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验收方式及时间双方就甘薯质量产生争议的,以双方共同认可的国家或地方质量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或乙方迟延交付甘薯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甘薯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采取退、换货或降价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交付甘薯或擅自将甘薯出售给他人的,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甲方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甘薯的,应按照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因甲方提供的薯种、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o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八条解除合同的条件O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条款或协议申请O第十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约定O收购方(签章)种植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曰年月曰花生种植收购合同4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西瓜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规格保护价西瓜成熟度
7.5-
8.5瓜形圆正,新鲜元/公斤第二条质量要求
1、没有使用催熟剂
2、只重4月一5月6—13斤/只;6月一8月5斤以上/只;9月一11月4斤以上/只第三条乙方自备以西瓜种子,在种植亩第四条收购保证金甲方口是/口否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第五条交货时间乙方于采摘前三天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采摘时间;地点;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过磅装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西瓜进行检验;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日内现金支付货款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成交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复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第十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植的基本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农经站一份本合同于终止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收购方(盖章)种植方(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曰签订地点花生种植收购合同5提子种植收购合同书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提子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情况第二条质量要求无农残、无腐烂第三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提子无农药残留第四条交(提)货及验收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O第五条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市场价收购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提子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提子或擅自将提子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提子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七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o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一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收购方(签章)种植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花生种植收购合同6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花生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规格保护价元/公斤甲方负担,其超里程费(本地区以外),乙方负担
六、给付定金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每亩元,定金在收购时抵做货款
七、价款结算乙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甲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后(扣除定金外)即付货款或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实物入库三日内(扣除定金外)全部付清
八、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蔬菜成熟时双方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货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九、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收购产品,不得少收或不收
3、乙方应定期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种植技术、防疫、农药使用等上门服务指导、监督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迟支付预购订金、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公斤元/公斤
二、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应符合gbl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霉烂虫害
三、甲方提供种子、栽培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统一品种和质量
四、乙方按当地土壤和生产条件落实种植面积亩,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种子和栽培技术进行管理按时、按质量提供产品,不得擅自将产品外流或转卖
五、收购保证金甲方口是/口否在一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韵,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六、交货时间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一日交货,交货地点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花生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花生进行检验;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一日内现金支付货款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成交
九、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是: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当在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3、乙方将产品或甲方提供的种子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当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子市场价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种子、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植的基本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登记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花生种植收购合同7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住址:为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种植的产品的名称、面积、播种日期乙方负责种植本草面积亩播种日期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按期播种第二条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间向甲方支付,具体价格约定如下每公斤元第三条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一)甲方无偿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产品质量标准席草种植标准
(三)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第四条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一)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本草每公斤元,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二)货款结算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第五条收购地点、期限:收购地点收购期限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的违约金
(三)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第八条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花生种植收购合同8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住址县镇(乡)村为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种植的产品的名称、面积、播种日期乙方负责种植本草面积亩播种日期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按期播种第二条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间向甲方支付,具体价格约定如下每公斤元第三条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一)甲方无偿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产品质量标准席草种植标准
(三)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第四条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一)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本草每公斤元,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二)货款结算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第五条收购地点、期限收购地点收购期限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的违约金
(三)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第八条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花生种植收购合同9甲方玉泰农业有*公司乙方某某单位立约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承诺.
二、甲方负责有偿提供萝卜种籽,由乙方分期付萝卜种款给甲方.(注乙方收到籽种之日起付给甲方籽种款总数的50%余下的50%待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追款交给甲方).
3、甲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交货数量,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加分那个造成的损失
5、如遇人力不可抗力的灾害、重大疫情影响合同的执行时,甲方应在事后即时提出协商修改或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掉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月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定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种植方(甲方)收购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三、甲方保证籽种发芽率达85%以上达不到85%由甲方补给籽种籽种发芽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
四、因市场所需规格变化,甲方应及时提出新的收购规格,即条丝的比例,但价格不变.
五、萝卜条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如下萝卜条收购分四个等级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5%.
(一)一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5公分以上,价格
5.00元/千克.
(二)二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0—35公分,价格
3.50元/千克.
(三)三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25—30公分,价格
2.50元/千克
(四)四级规格要求为干、无泡心、颜色偏黄、无霉变、无穿衣、无泥土、无杂质,长度在15—25公分,价格
1.50元/千克.
六、萝卜丝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分三个等级干品含水不超过15%.一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价格
4.00元/千克二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微黄,价格
3.00元/千克三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颜色偏黄,价格
1.50元/千克
七、乙方协助甲方组织收购萝卜条、丝,乙方派驻技术人员做质量评定工作.按甲方提供的样品等级收购.
八、甲方协助乙方萝卜的种植加工技术培训1,指导.
九、收购时限(按双方签订的时限),收购结束,乙方须付清甲方全部籽种款每推迟一天按总款的K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甲方负责按合同价格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负责发动宣传、协调、技术指导及收回全部籽种款.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方式:籽种款按所签的合同面积计算,结算单位为乙方.
十三、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保存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地址地址签订时期(为合同签订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花生种植收购合同2合同编号安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种植人(甲方)签订地点收购人(乙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承诺在本村地块纸筒移栽种植甜菜面积为亩,直播种植甜菜面积为亩,并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种植,在年―月一日以前,共向乙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甜菜吨在完成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乙方承诺按约定数量、质量标准收购并无偿提供田间技术指导第二条甜菜的质量标准无冻化、无腐烂、适度切削、无杂土第三条甜菜每吨收购价为元收购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格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第四条如乙方需统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免费提供或以当地的批发价格赊销给甲方,具体价格为种子元/公斤化肥,农药,价款秋后从货款中直接扣除第五条_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提货双方当面验收,如有杂土要扣杂,扣杂率不超过一%如切削严重或杂土过多,双方可协商扣杂第六条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一项执行_.即时结清.乙方应于甜菜交付之日起一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付甜菜后,乙方应于甜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其他方式o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事由,提供相应证明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产品的处理,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无故拒收或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甜菜的,应向甲方偿付拒收或少收部分总值5%—25%的违约金.因乙方技术指导失误或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不按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种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其他0第九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花生种植收购合同3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甘薯种植收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情况甘薯品种种植地点种植方式种植面积种植数量交付时间保护价/市场价/固定价价格(元)(元)总计第二条种植及质量要求.甘薯种植要求.甘薯质量要求.甘薯外观要求口薯块均匀口完整口无创伤口无创皮□无杂质口无病虫害口顺直无弯曲、.规格.其他第三条技术指导与培训甲方口是口否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选择“否”本条下面内容可不填甲方口有偿口无偿提供甘薯种植所需的相关农资,包括;有偿提供的价格为甲方口有偿口无偿提供相关种植技术及经验指导;有偿指导价格为元/亩以上合计元,乙方口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口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甲方的指导进行种植、养护并确保交付的甘薯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第四条定价及付款
1.收购价格1保护价交付甘薯时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的,按照保护价收购;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收购价格2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收购廿薯时的市场时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收购价市场价确定方式为:。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