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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平安监理管理制度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平安限制,保证人身平安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公路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平安管理制度
一、细致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平安技术、劳动爱惜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二、对工程项目的平安生产监理限制全面负责,在开工前应细致检查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条件包括
1、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平安投入符合平安生产要求;
3、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经理、平安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现场作业人员必需进行开工前平安教化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7、施工现场、平安设施、设备、工艺必需符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8、必需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必需有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状况;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平安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监理办必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审查达到确定规模的紧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详细平安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需签字
五、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平安状况进行巡察,协作平安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觉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部位,刚好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状况严峻的,责令施工单位短暂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刚好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理办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平安生产的限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平安限制程序
七、做好每月的监理例会,把平安监理限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平安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平安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八、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平安技术、平安管理措施落实状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平安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总结限制方法
九、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平安隐患的处理方法
1、有关平安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承包单位施工平安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运用的平安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供应出厂“三证”
5、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走向正规环境监理爱惜制度
一、现场环境监理
1、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2、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3、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4、对自然爱惜区、生态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烟尘限制区、噪声达标区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5、对机动车尾气、禁鸣路段噪声等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理
6、对群众举报的污染源,刚好进行现场监理
二、现场巡察监理
1、保证现场巡察监理次数,提高巡察监理质量
2、开展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巡察监理
3、现场巡察监理须带便携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
4、细致询问,耐性回答有关问题
5、详细记录现场杳访状况,细致填写《现场监理记录》,经被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报监理机构负责人阅批
6、发觉异样状况,应刚好取证并按规定实行相应处理措施
三、对排污单位来文、来函的回复
1、坚持分级处理,按权限回复的原则,做到件件复函
2、上级和主管部门批办件,一周内提出处理看法,报批办单位
3、对来文、来函应按收文登记、领导阅示、专人处理程序办理,由主管领导签发干脆复函
4、来文、来函一般在15日内复函,对口头、电话报告,做好记录,一般不做正式复函
5、对己函复的来文、来函,监理人员应按函复看法执行
6、已来文、来函及函复件,全部资料应整理存档
四、环境监理档案管理
1、环境监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应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进库的各类档案资料要刚好登记,进行科学分类、编目、排架
3、定期检查档案保存状况,发觉破损和字迹不清的应刚好修补、复制
4、档案库存做到帐务相符,搞好档案开发利用
5、环境监理人员可按规定查阅环境监理业务档案,借出访用须办理借阅手续
6、非监理机构人员查阅环境监理业务档案,须经监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7、须要摘抄、复制档案材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8、借阅档案材料必需妥当保管,留意保密
五、环境监理人员培训管理
1、环境监理人员均应接受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县及县以上环境监理机构负责人,应取得国家环境爱惜局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他环境监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环境护局或省环境爱惜局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新上岗或换新岗的环境监理人员应经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环境监理人员每工作五年至少应经一次业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冈
5、主动引导、激励环境监理人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环保专业学问
6、主动创建条件,组织环境监理人员相互沟通、相互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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