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混凝土试验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的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lOOOn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准养护试件
⑥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供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吊装及施工期间的临时负荷确定混凝土强度用
⑦留置适量的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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