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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总监任命书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经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任期为2023年月至年月,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食堂食品加工过程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四、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五、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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