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加强自建民房和大型市政设施、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整治原贝L全面开展自建民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在建工程、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摸排我镇自建民房、在建工程和大型市政设施等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问题全,分类逐一建立台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和机关相关组办,开展各自辖区和行业范围内的自建民房和在建工程、市政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自建民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范围按照“六重点、六优先”的原则开展整治.已建成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属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含旧小区);.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自建房(含厂房)以及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小产权房”;.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房屋结构的房屋;.生产、储存、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使用,特别是群租谋利的自建房;.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
(二)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范围.房建、市政、水利、交通等在建项目.已建成的立交高架桥、人行天桥、道路路灯、箱柜等市政设施
三、整治安排
(一)自建民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L摸底排查阶段(2月22日起至2月31日)各村居对本辖区内自建民房(包括民房、旧小区、厂房等)安全情况迅速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做好自建民房安全建档工作,做到“一房一档”.隐患治理阶段(3月1日至5月15日)城管办、安办、派出所本着“六重点、六优先”原则,对排查发现的民房安全隐患抓紧彻底整治,5月15日前基本完成整治.验收考核阶段(5月15日至5月30日)由城管办、安办、派出所负责,组织对各村居整治情况进行全程指导检查,并组织开展考核验收
(二)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即日起至3月底完成,由各行业主管组办分别组织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自建民房整治内容
1.拉网式排查对全镇所有自建民房进行拉网式检查,根据“六重点”分类排查,发现自建民房出现明显倾斜、裂损、擅自加层、出租谋利、改变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等情况的进行建档立册,做到“一楼一档,,
2.开展危房鉴定工作根据建设部第129号令,由城管办负责,由房屋所在地的村居对排查出疑似危房的自建农房提出申请,聘请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开展鉴定鉴定机构现场查勘、测试、检测验算、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实施分类整治对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或者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结构的房屋,经鉴定危险性为D级的,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撤离,建筑予以拆除,属一户一宅的优先纳入当地危房改造计划经鉴定危险性为C级、构成局部危险或者经鉴定危险性为B级存在危险点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固结构,消除隐患方可使用经鉴定为C级以上危房的,严格禁止出租
(2)经查处核实为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自建房,城管办、村居等相关责任部门应组织对房屋结构进行重点检查,对隐患较大的进行危房鉴定根据危房鉴定情况分类进行处置
(3)经核实为“三合一”场所或者用于出租使用(特别是群租谋利)的“四无”自建民房、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应及时予以劝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采取强制措施搬离居住人员
(二)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工作内容
1.城管办、农办应积极配合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对市管的在建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地铁工程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城管办、各村居重点对农房建设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等危险较大的部位和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责令参建方采取措施,立即消除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继续施工城管办、各村居加强区管路灯、箱柜防漏电巡查,对存在隐患的,立即予以整治工作要求镇党委成立自建民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居和机关相关组办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要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制订本辖区自建民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严格落实网格管理机制和巡查、发现、核实、制止和报告责任,到边到角,不留死角,对存量违建在摸排的同时做好分类处置工作,对现行违建(特别是2018年第四季度图斑、春季攻坚行动)要坚决予以拆除,确保应拆尽拆由城管办负责指导督促危房、“四无”自建房(含厂房)、擅自加层、改变结构、改扩建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安办负责督促指导“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城管办、派出所负责督促指导出租特别是用于群租的自建民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派出所要全面做好外来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由城管办负责督促指导危房鉴定工作由经济办、城管办负责督促指导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对排查整治工作遇到的鼓动、组织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环保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在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大检查由各行业主管组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各村居做好配合.强化督查考核各村居、组办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防搞形式、走过场,严禁假报、漏报、谎报,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镇效能办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对村居及各行业主管组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推动不力任务滞后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政策解释和安全教育,广泛发动、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对安全问题突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形成威慑力;正确引导舆论,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