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发票接受复核管控管理管控规章制度规章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接受的发票均符合税务的相关规定,避免获取不合规票据的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章第二条发票接受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采购机构部门机构采购协议合同协议签订前或采购订单发出前,采购经办人应明确此采购范围是否属于必须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事项,(附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事项清单)并与供应商协议合同协议或其他正式正式合约生效明确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取得的,应进行事先审批,根据相应授权分别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进行审批第三条接受发票经办人接受发票后,应当立即执行一下相关相关流程进行符合:
1、检查发票抬头是否与公司全称一致;
2、检查发票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印章是否清晰;
3、检查发票日期书写是否正确;
4、检查发票开具相关货物及劳务名称及明细是否正确;
5、检查发票金额是否正确第四条发票接受后应及时交财务机构部门机构进行处理,原则上不能进行跨季度,大金额支出原则上不能跨月度,同时不能进行跨年度报销12月31日前,采购或其他支付机构部门机构应当将本年度尚未报销发票交由财务机构部门机构报销或报给财务机构部门机构明细表第五条财务机构部门机构有权将采购经办人获取的不合规票据打回处理,并相关要求更换。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