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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构建高质量托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6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定位锚定我市托育服务发展中“没地托”、“不敢托”、“托不起”等现实瓶颈,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的思路,大力实施九大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个,在全省率先实现“15分钟托育服务圈”,托育服务质量走在全省前列,打响“湖有善育”金名片,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国家儿童友好型示范城市,不断增强婴幼儿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为打造“幸福新湖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补齐“没地托”短板L实施“家门口托育班”行动加强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鼓励利用“向日葵亲子小屋”、“儿童之家”、妈咪暖心小屋”等各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普惠托育社区驿站、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等建设2023年,全市新增托位6200个,新增“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10家,新增“向日葵亲子小屋”60家、“妈咪暖心小屋”30家到2025年,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市县两级全覆盖,村级“向日葵亲子小屋”(村级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应建尽建,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生协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实施“带着宝宝去上班”行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员工密集地、托育需求高的场所新建或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设立办托试点先行先试,为职工提供便利的托育服务探索党政机关率先在条件较成熟的市县行政中心或周边开展办托试点探索企业单位率先在职工密集场所开展办托试点探索在我市高校等教职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办托试点探索卫健系统率先在市县三级医院等医护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办托试点以点带面形成最佳实践和典型经验,到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总工会、市妇联、湖师院、湖职院、湖州学院).实施设施盘活利用提升行动加大国有资产利用,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提供约5000平方米闲置房产优先用于婴幼儿照护场所建设具备条件的国有闲置房产以不低于评估价格,协议租赁用于办托硬件配套推进尚未备案的托育机构规范提升(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城市集团、市交通集团、市产业集团、市卫生健康委、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优化托育服务品质效能,消除“不敢托”顾虑.实施专业人才队伍提升行动推动设有幼儿保育相关专业的中职、高职院校进一步健全机制,夯实保育人才培养深化“向日葵亲子计划”,推广“盛爸说育儿”等医育结合科学育儿品牌服务健全健康指导员制度组织开展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举办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支持社会评价组织开展育婴员、保育员认定工作,每年新增认定育婴员、保育员3000人以上到2025年,累计培养幼儿保育、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专业人才队伍10000人以上,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实施优质托育品牌引育行动每年举行托育品牌机构大型推介活动,吸引托育领域优质资源落户湖州开展经营依托市城市集团健康集团、市妇保院、市托育协会等多方力量,积极培育托育领域本地主体、本地品牌发展到2025年,全市形成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托育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集团、市托育协会).实施舒心托育数智应用行动深化“湖有善育”数字化改革,通过跨部门、跨层级、多场景应用、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互通,对托育服务资源布局、从业人员资质和行为、婴幼儿健康、安全运营等实施全程数字化监管在推广省级应用基础上,率先上线优生服务、托育服务、托育补助,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等特色便民应用场景打造政府、机构、家长、保健医疗“四位一体”智慧托育样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三)提升普惠托育发展水平,解决“托不起”困境.实施普惠托育推广行动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将普惠托育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吴兴区、安吉县率先开展试点,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2023年,全市新增托幼一体托位5200个,力争实现各镇(街道)公办托位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普惠托位占比达89%(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实施困难儿童托育帮扶行动实施“爱心牛奶助成长”计划,针对我市困难婴幼儿每人每月免费发放一定金额的牛奶或奶粉补贴,助力婴幼儿健康成长探索建立困难家庭婴幼儿在托育机构入托学费减免等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实施家庭托育减负行动建立湖州户籍婴幼儿入托补助政策,用于在本市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入托探索面向多孩家庭发放婴幼儿零售用品消费券,降低多孩家庭托育成本探索支持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市级托育服务专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及运营管理办法,全面高效科学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资金上,力争财政托育经费支出实现稳步增长,各类相关专项、慈善资金等向支持托育服务建设上倾斜项目上,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保障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托育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税费上,对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提供托育服务的各类主体,其提供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实施税收优惠,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金融上,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生育护理险、儿童托育保险等产品,提升托育机构以及婴幼儿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组织推进统筹发挥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湖有善育等工作专班力量,把高质量推进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专班的工作重点合力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实施,加强督查推进,确保任务落实财政、编办、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和规划、银保监等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制定出台有力度的政策举措,全力保障全市高质量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托幼一体化机构出现多头管理的体制机制市托育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区县要积极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力举措推动本地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的传播机制,大力宣传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流程等有关政策以及市内外的好经验好做法从托育机构、幼儿园、各基层政府及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等入手,围绕新婚、在孕、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让广大育龄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增强托育意识,提升满意度本实施方案即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湖州市2023年度托育工作重点事项清单类别序号工作举措牵头单位(排序第一为牵头单位)针对“没地托”1全市新增托位6200个,其中托幼一体托位5200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
4.5个,力争实现各镇(街道)公办托位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2建成10家“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60家“向日葵亲子小屋”、30家“妈咪暖心小屋工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市总工会3市县党政机关率先探索在条件较成熟的行政中心或周边设立办托试点市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市属重点企业在员工密集区域原则上设立办托点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集团、市交通集团、市产业集团5率先探索在高校等职工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办托试点市卫生健康委、湖师院、湖职院、湖州学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市卫健系统率先探索在市县三级医院等医护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办托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盘活利用约5000平方米国有企业闲置房产优先用于托育设施建设市国资委、市城市集团、市交通集团、市产业集团、市卫生健康委、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针对〃不敢托8举办首届湖州市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支持社会评价组织开展育婴员、保育员认定工作新增认定育婴员、保育员3000人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9举办托育机构品牌系列推介会招引多层级多样化的优质机构进驻湖州,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集团、市托育协会10深化“湖有善育”数字化改革,依托“浙里办平台,打造政府、机构、家长、保健医疗“四位一体”智慧托育样板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针对“托不起”11加快推进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先行先试,探索服务供给模式,在吴兴区、安吉县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12实施“爱心牛奶助成长”计划,针对困难婴幼儿每人每月免费发放一定金额的牛奶或奶粉补贴探索建立困难家庭婴幼儿在托育机构入托学费减免等政策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13建立湖州户籍婴幼儿入托补助政策,用于在本市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入托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14面向多孩家庭发放婴幼儿零售用品消费券,降低多孩家庭托育成本市商务局15探索支持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优惠政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6适当提高0—6岁婴幼儿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出生缺陷等儿童疾病按规定纳入特殊病种保障范围市医保局针对“推动慢”17加强顶层设计,率先制定出台市级托育服务专项规划加快建设以“5+X”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18研究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套及运营管理办法,全面高效科学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市集团19强化高质量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引导,建立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的传播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20进一步加大托育服务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在财政支出、项目保障、资金争取、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研究具体落实举措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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