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一、探视制度.探视者要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工作日10:30-12301600-2130非正常上班时间为1000-12301500-2130)o.探视者每次不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不宜带入病房.传染病、流感患者禁止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重症监护室原则上谢绝探视或根据实际情况定时短时探视.凡探视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照价赔偿
二、陪护制度.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陪护者,陪护每床只限1人,特殊情况(如手术、抢救等)当日可留2人.当陪护人员有事外出时,要告知值班人员,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当医师查房、治疗或换药等需回避情况时,陪护人员离开病室.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相关制度,配合医务人员帮助患者康复,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安静、整洁,不在病床上坐卧,不在病房吸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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