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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2.1组织体系
2.
1.1指挥机构
2.
1.2办事机构
2.
1.3专家组
2.2工作职责
2.
2.1指挥部职责
2.
2.2办公室职责
2.
2.3成员单位职责3运行机制
3.1会议制度
3.2会商联防
3.3值班值守4监测预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监测指导各乡镇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分析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核报农业受灾情况,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县文旅局负责引导疏散因气象灾害滞留在旅游景区的游客和工作人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及时向本行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根据需要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县应急局负责协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驻部队,动员社会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负责救灾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备、管理、分配、调拨工作,承担全县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等工作;及时查处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县林业局负责核报有关林业受灾信息,组织、指导林业气象灾害防御;协助县气象台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预警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卫重要设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现场救援工作国网供电公司负责电网系统及电力设施运行监测,做好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城乡居民安全有序用电,及时报告受灾影响和恢复情况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气象预警信息的全网发布,做好通信设施抢修,确保通信畅通3运行机制.1会议制度根据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示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需要召开,一般由副指挥长召集并主持,视议题确定具体的参会单位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通报气象灾害防御阶段性工作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协商重大专项性工作等会议不定期召开,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筹备会议议定事项以指挥部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给成员单位和乡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2会商联防当预计可能出现重大突发性灾害天气过程并将对我县有明显不利影响,或重大突发性灾害天气过程已经影响我县并将持续或发展时,及时召开灾害性天气防御会商会会商会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根据灾害性天气类型及预期影响行业确定具体参加单位和人员会商重点为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和可能影响,提出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建议,讨论提出防御重点和主要措施3值班值守值班值守分为日常工作、密切关注和应急响应3种状态日常工作状态当预报无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影响我县时,为正常工作状态,指挥部办公室执行正常行政值班工作制密切关注状态当预报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县气象台发布重大气象信息专报)即将影响我县时,为密切关注状态,指挥部办公室执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值班人员全天候在岗应急响应状态在密切关注状态基础上,加强值班值守力量,指挥部办公室按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级别要求,统筹安排应急工作组联合值班值守,及时掌握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上述总体原则,视情况制定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纪律4监测预警1监测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加强灾害性天气事件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工作2预警
2.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2发布内容发布内容分为预警发布、级别调整、预警解除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2.3发布途径通过12379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同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抖音、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建立红色预警信号移动通信全网发布机制
2.4信号传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指导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自治组织、新闻媒体向其成员和社会公众进行预警信号再传播,鼓励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各种途径主动获取、有效利用预警信号3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应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基础信息共享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信息,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水文监测站网和流域水系特征等基础信息;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县气象台站气象监测信息等;县文旅局负责提供旅游景点灾害隐患基本信息;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基础数据共享实时监测信息共享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实时监测信息;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河道水情、水库水情等实时监测信息;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雨情监测、雷达监测、卫星监测信息等;县应急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灾情信息;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气象灾害相关实时监测和动态信息共享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县气象局负责提供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县水利局负责提供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县应急局负责提供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应强化信息收集,及时向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同时密切监视灾情发生发展情况,指导灾害防御和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工作4预警报告当监测或预测到即将出现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的气象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启动建议5应急处置1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应在规定时间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启动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和会商意见,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I级应急响应由县委、县政府启动,n级、in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决定启动,w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I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州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命令,且本县已达I级预警标准;或本县已达I级预警标准且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后研判灾害仍将持续,启动I级应急响应n级应急响应(重大)州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n级响应命令,且本县已达n级预警标准;或本县已达n级预警标准且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后研判灾害仍将持续,启动II级应急响应ni级应急响应(较大)州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m级响应命令,且本县已达ni级预警标准;或本县已达ni级预警标准且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后研判灾害仍将持续,启动III级应急响应IV级应急响应(一般)州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命令,且本县已达IV级预警标准;或本县已达IV级预警标准且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后研判灾害仍将持续,启动IV级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标准见附表lo分灾种应急准备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应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分灾种部门联动响应见附表35现场处置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等6社会动员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在应急管理部门的配合下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援助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信息发布指挥部按职责发布应急处置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基层信息接收和传递工作,督促学校、医院、村(社区)、工矿企业、建设工地、景区、车站码头等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基层社区传递机制,加强农村偏远地区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应急变更与终止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气象灾害发展变化,及时提出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建议,由指挥部研究决定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6后期处置1调查评估灾害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响应结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州人民政府善后处置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灾后救助、卫生防疫、保险理赔、灾后重建等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灾害保险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应急总结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时上报工作
4.1监测
4.2预警
4.
2.1发布制度
4.
2.2发布内容
4.
2.3发布途径
4.
2.4信号传播3信息共享4预警报告5应急处置1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启动启动条件分灾种应急准备现场处置6社会动员信息发布应急变更与终止后期处置调查评估善后处置灾害保险应急总结总结,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复盘,分析应急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应急保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1人力保障各部门和武警中队、消防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应加强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燃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依托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财力保障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气象灾害救助资金和气象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物资保障建设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点并设置路线标志,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通信保障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通信保障,负责重大气象信息的应急传播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基本生活保障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坂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基本医疗保障、有稳定的社会秩序8预案管理.1责任奖惩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2宣传教育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督导做好乡镇、村(社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部门应组织做好所辖企事业单位、团体等的预警信息宣传教育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推进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3演练与培训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领域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并开展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管理与更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解释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5年2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即行废止9附则1名词术语1雨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暴雪指24小时内累积降雪量达10毫米或以上寒潮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往往造成大范围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天气高温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低温雨雪冰冻指因冷空气异常活动造成持续低温、冻雨、积雪、结冻(霜)所引发的灾害事件强对流指伴随雷暴现象的对流性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天气大雾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应急保障1人力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基本生活保障8预案管理
8.1责任奖惩
8.2宣传教育
8.3演练与培训
8.4管理与更新
8.5实施时间9附则
9.1名词术语
9.2附表总则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雪冰冻、强对流、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干旱灾害、霾灾害及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交通事故、水上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或泄漏事故等,按其他有关应急预案处置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1组织体系.
1.1指挥机构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宜昌海事处、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分管负责人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根据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2办事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指挥部办公室日常联络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成立气象灾害防御专家组
1.3专家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指挥部成员单位中遴选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专家库,并适时更新调整,根据实际情况从专家库中遴选人员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应急预案的修订进行评审、对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2工作职责
2.1指挥部职责1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启动、调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3处置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和救灾工作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4视灾情可派出现场指挥部或现场协调工作组承担指挥部的其他工作;5协调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灾;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职责1承担指挥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2汇集灾害性天气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指挥部,并按照需要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3提出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建议;4传达、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并督促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5根据指挥部授权起草发布关于气象灾害应急方面的新闻和信息,起草指挥部的各种命令、通告、公告等文稿;6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筹划、组织有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演练;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在上级指挥部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应对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分灾种和等级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实施细则,指导本行业、本系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确各类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流程,必要时应采取停课、停产、停业、交通管制等措施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县内新闻媒体,协调省、州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广播、电视、自媒体等及时播发气象信息;跟踪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县人武部负责指挥、协调驻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监测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情况;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安排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县教育局负责部署全县教育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向各类学生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协调、指导各类学校按照当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停课停学,确保师生安全县科技和经信局负责协调各供电和通信企业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生产企业调度生产,保障抢险应急物资供应;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通信企业按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送预警短信,及时抢修灾区受损电力、通信设施并恢复正常运行;指导成品油销售企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市场监管和发改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县公安局负责监控各地治安状况,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组织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依法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开展抢险救灾,救护受灾遇险群众县民政局负责会同灾害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县财政局负责抗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建议等工作州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采取控制措施;灾害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环境污染的消除县住建局负责按不同类型灾害及其响应要求,督导行业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保障供水供气安全运行;加强重点单位和建筑工地、城乡危房、排水防涝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涵洞、智慧城管监控系统等市政设施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政照明系统、广告牌等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情况的监测,按照交通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道路畅通;负责全县河流船舶、设施、港口、水上交通和相关人员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和搜救工作;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宜昌海事处负责长江段船舶、浮动设施、水上交通和相关人员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情况采取限时航行、单航、封航等临时性限制、疏导交通的措施,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力量开展救助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山洪预警、水利工程蓄水监测工作;统计上报水利工程水毁损失和蓄水情况,指导各乡镇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组织指导全县防洪工程管理,督促及时修复水毁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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