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输血的时间限制和输血速度时间限制血液一旦离开正确的贮存条件,即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所以对输血时间应该进行限制其中规定.全血和红细胞需在离开专用贮血冰箱后30min内输注,一个单位的全血或红细胞(200mL制备)2小时内输注结束,倘若受血者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在40-60min内完成输注.机采血小板或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的输注应以病人能够耐受的速度进行.新鲜冰冻血浆或普通冰冻血浆融化后应在30min内输注,输注速度一般为5〜10mL/min如果是成年受血者100〜200mL一般应在30min以内输完输血速度照规定,取回血液后30min应开始输注,对于输血速度要求.一般情况下输血速度为5〜10mL/min.急性大量失血需快速输血时)输血速度可达50~100mL/mino.年老体弱、婴幼儿及有肺功能障碍者,输血速度宜慢,1〜2mL/min.输血时要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开始前15min要慢(2mL/min)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整速度。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