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贵重仪器设备资产处置技术鉴定表备注
1.本表适用于单台套价格在十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鉴定报废原因应根据参考进行说明,准确真实;
2.鉴定人员不少于5位且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鉴定意见应由鉴定人员手写,并明确是否同意按报废进行处置联系电话:资产名称账面原值(元)资产编号购置年月日型号、规格时间申报单位报废原因(参考
1.超过使用期限,主要部件老化或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
2.主要零部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损坏部件现已没有配件或维修费用过高
3.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淘汰、强制报废
4.其他报废原因)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签章)鉴定意见鉴定人员签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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