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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目录.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L4灾害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体系领导机构及职责
2.2办事机构
2.3地方机构4生产经营单位机构设置
2.5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处置分工
3.监测预警及预警机制林火监测2火险预测预报
3.3紧急预警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森防指领导下组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牵头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区域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区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扑火队伍建设、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区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周边乡村做好农田剩余物田间清理工作;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鸡冠生态环境局依据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监督两乡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年度经费预算,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资金,并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区林业等部门编制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和上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负责预算内相关项目投资监督,保持重要应急物资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职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无线电频率的使用,保障指挥扑救无线电通信专用频率使用安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藏品单位火源管控等工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区教育局负责区属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转移避险安全引导等工作区司法局指导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清单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应急医疗救护队伍,按需及时赴火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区公安分局指导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维稳工作区检察院负责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公益诉讼范畴,依法对危害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犯罪嫌疑人批捕起诉,依法监督案件办理,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区法院做好危害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案件的审判工作对敏感案件,要提高审判效率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区武装部负责指导协调民兵抓好遂行森林草原火灾抢险任务准备及扑火技能训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指挥民兵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火行动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区森防指的指挥调动下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石油公司鸡西分公司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所需油料的保障工作红星乡政府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属地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西郊乡政府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属地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2办事机构鸡冠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火办)负责区森防指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防火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区防火办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3)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区森防指提出预警建议,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4)掌握全区森林草原火情动态,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市森防指报送火灾信息工作;
(5)督促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
(6)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检查,督促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
(7)协调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问题;
(8)承办区森防指日常工作.3地方机构乡森防机构是本行政辖区内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事件的行政管理机构在区森防指和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防机构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并设立办事机构.4生产经营单位机构设置鸡冠区行政辖区内各有林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机构,安排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并配备相应人员和装备,定期进行防火演练,随时做好预防和扑火准备,接受区政府森防指的指导5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处置分工.
5.1前线指挥总调度机构与职责根据火场变化情况适时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负责整个火场指挥负责人区森防指总指挥(区委副书记、区长)调度长区森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区政府副区长)现场指挥区森防指副总指挥(区防火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森防指副总指挥(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责全面掌握火情进展,提出具体扑救建议,负责火场扑救重大事项协调工作,下达指挥扑救、调动扑火力量、物资供应命令,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火场综合情况为做好森林草原扑救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扑火前指设立工作组
(1)扑火抢险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区武装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区武装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政府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和任务2力量调配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区武装部、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农村局、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区武装部、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驻军、民兵预备役、武警官兵和消防救援指战员参加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本系统的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调用本系统的扑火物资3通信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组建火场临时通信网工作要确保火场内外的信息畅通区农业农村局、事发地政府负责利用本系统的防火通信网络组建火场临时通信网,保证指挥部与火场的通信畅通4预警监测组组长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鸡冠生态环境局、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火灾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信息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鸡冠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火灾发生地环境污染监测与预警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监测预警工作5后勤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商务局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鸡西石油公司、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火场前线及灾区所需食品、被装、帐篷、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扑火前线及灾区所需应急食品、水等生活用品的保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居民的被服、衣物、帐篷等生活用物资鸡西石油公司负责扑救火灾时所需油料的保障6保卫和火案调查组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成员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火灾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火灾信息的违法活动;组织疏散受灾群众;做好救灾物资安全保卫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前线指挥部及火灾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疏散受灾群众及救灾物资安全保卫工作;公安机关负责进行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以及抓捕犯罪嫌疑人工作区检察院、区法院对火灾肇事者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场周边重要设施、设备以及民房安全与救援工作7资金保障组组长单位区财政局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政府等职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需要购置紧急物资和后勤补给时,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应急扑救资金调拨、使用、管理8交通运输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成员单位事发地政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在运送扑火人员和运输扑火物资过程中,保障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畅通区公安分局交警部门负责确保道路畅通,必要时对通往火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扑救工作顺利进行9宣传报道组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成员单位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火场宣传和接待记者及新闻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10医疗救护组组长单位区卫健局成员单位区卫健局、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伤病员转运治疗工作11转移安置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事发地政府等职责负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负责调度救灾物资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林区受灾群众转移工作临时安置点由区农业农村局、事发地政府负责必要时区公安分局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群众,负责临时安置点的治安保卫工作12扑火督察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事发地政府职责负责督察各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监测预警及预警机制林火监测1通过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林火图像传输系统、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逐渐完善立体化林火监测平台;2区级防火办根据国家林火遥感卫星和巡航飞机提供的信息,结合行业部门的林权经营单位个人地面巡护反馈的信息,全面监控林火2火险预测预报区防火办组织建立区级林火预测预警网络,结合市森林4分级响应
4.应急处置信息报告2先期处置
4.3扑火指挥与协调4扑救措施信息发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2灾情评估与火案查处3灾情统计
5.4评估总结.5灾后重建.应急保障应急队伍保障装备保障财力保障通信保障扑火前线指挥保障储备物资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和市气象局制作全区24小时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以及市气象局提供的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报信息,确定本行政辖区的火险预警等级和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3.
2.1预警分级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划分为黄、橙、红三个等级
3.
2.2预警发布根据市防火办预警信息或市森林火险实际情况提出的预警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对外发布或者宣布取消,并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通过各类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和悬挂对应预警信号旗
(2)预警预防行动黄色预警信号中度危险时,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林区挂置黄色预警信号旗,扑火队在接到命令后15分钟内集合出发;橙色预警信号高度危险时,发布橙色预警信号林区挂置橙色预警信号旗,扑火队在接到命令后10分钟内集合出发;红色预警信号极度危险时,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林区挂置红色预警信号旗,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扑火队在接到命令后5分钟内集合出发区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及各类森林草原防灭火岗位人员,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草原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工作状态
3.3紧急预警当遇到异常气候,连续3天达到红色预警状态时,全区开始进入紧急预警状态,预警区域内各部门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区政府防火办和森防指成员单位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采取超常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各类预警监测岗位每天24小时值守监测,并按时向区防火办报告情况,各类扑火队人员整装集合待命,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发4分级响应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结合我区实际,设定两个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响应和三级及以上响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层级和扑火兵力
4.1四级响应1启动条件
①初步判定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
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在敏感时段、危险地区,1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区森防指启动四级响应2响应措施区森防指提请本级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森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火灾现场指导扑火工作
4.2三级及以上响应1启动条件
①初步判定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森林草原火灾的;
②发生在敏感时段、高危火险区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且有蔓延趋势的森林草原火灾;
③火场跨越区行政界,区森防指请求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④发生在边境地区,距国境线5公里以内,威胁邻国或邻国烧入我国的森林草原火灾;
⑤发生在重点林区且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⑥威胁居民区和危及重要设施目标的森林草原火灾;
⑦发生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或高保护价值森林内的森林草原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区森防指启动三级及以上响应必要时,区森防指发出请求,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省级应急响应开展扑火工作2响应措施
①区森防指立即提请区政府启动本预案;
②区森防指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火情,制定扑救方案,落实成员单位任务;
③将火灾情况、扑救和保障方案通报给各相关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扑救和保障工作;
④根据火情变化,总指挥将率领副总指挥和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视火情动态变化成立相应的前线分指挥部;
⑤区森防指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派出现场督导组;
⑥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请求,区森防指下达增援命令;
⑦配合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根据火情态势随时调整指挥层级,建立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体系,划分责任区各分指挥部按照前线指挥部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组织指挥
4.应急处置信息报告1森防指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到威胁地区的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2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发地森防机构先用电话将基本情况向区政府和区防火办报告,待核查后再将综合信息形成书面材料,经副总指挥或防火办主任审定后,报常务副总指挥签发,1小时内报市政府和市防火办,2小时内由区政府值班室报市政府值班室,火情信息每2小时递报森林草原火灾当日未能扑灭,区防火办在每天6时30分和15时30分汇总当日信息、数据上报,突发情况随时上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全程按照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执行,根据火灾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扑救进程报告内容时间、地点、地类、气象条件、火情发展趋势、现场负责人、调动扑火队伍、机具装备和采取措施等要素2先期处置火灾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努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并向本级政府和区防指报告相关情况
4.3扑火指挥与协调
4.
3.1组织指挥原则
(1)坚持属地为主的组织指挥原则,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一般由火灾发生地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当地主要领导任扑火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其他领导任各分前线指挥部的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分指挥部按照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2区政府设立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后,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必须由区政府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给有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正式下达命令,区防火办协调调度3扑救森林草原较大火灾时,区森防办请求市森防办调动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半专业队及消防救援支队前往火场进行扑救根据火场情况及火灾发展态势,再动员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民兵、预备役部队、群众等力量,协助清理火场、看守火场和后勤保障工作
4.
3.2扑火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林区、牧区群众伤亡,又要避免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人员伤亡;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2科学扑救原则扑火前线总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扑火救灾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依靠阻隔灭火、以水灭火、机械灭火等间接灭火手段尽快控制火场蔓延,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控、各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理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全面围控火场后,集中力量突击扑灭明火,分段彻底清理和看守火场
(3)合理用兵原则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半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落实责任原则要派出火场督查组,利用卫星定位系统为各扑火队伍定位,划分任务、分段包干、衔接无缝隙,明确责任人,落实扑救、清理、看守责任
4.
3.3供给原则
(1)各种森林草原消防车辆在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以及行人应当让行;
(2)执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的各种森林草原消防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4.4扑救措施
4.
4.1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发生火情后,火灾的扑救组织应当以森林消防半专业队、消防救援支队为主要力量,以经过扑火培训的民兵、预备役部队等非专业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
4.2扑火力量组成根据行政区划和森林资源分布,全区划分为两个战区,西郊乡战区和红星乡战区,各战区指挥部分别设在当地政府各战区要适时召开联防联席会议,制定联防协议,尤其是交界结合部,协调好瞭望、通信联络办法,调配扑火力量,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以火灾发生地政府为牵头单位
4.
4.3应急通讯充分利用森林防火无线通讯网络,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各参战扑火队到达火场后应统一使用扑火专用频率在通讯不畅的火场,前指要充分使用通信保障车等应急设备组建应急通讯网络,确保扑火指挥通信畅通跨区支援扑火队伍应配备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车充分利用当地的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向扑火前线总指挥部报到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领取通信呼号;2火场通信联络文件;3设置对讲机扑火频率和信道;4及时加入当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的通信指挥网络系统
4.
4.4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调查清楚林区、牧区受威胁村屯、农场、林场及重要设施分布情况,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一方面要调动消防救援支队进行救援另一方面要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保护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坂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4.
4.5救治伤员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受伤情况严重的,要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
4.6保护重要目标当林区、草原内和靠近林缘、草原的重要设施目标和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
4.7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8火场清理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信息发布
(1)森林草原火灾的灾害信息发布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组织相关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2)区委宣传部要派人到现场指挥部工作,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
(3)区森防指负责组织参与救援的成员单位撰写新闻通稿及灾情报告,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4)各部门和单位在收集、整理、传递、灾害信息时,必须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误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应急结束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等工作经前线指挥部验收合格后,由区森防指提请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解除应急工作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前线指挥部通知各参与火灾扑救队伍结束工作任务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7.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生效时间
8.1名词术语解释
1.总则后期处置善后处置
(1)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结束后,事发地政府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善后处理,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2)事发地政府要搞好受灾群众的救济救助、安置灾民、救助款物的接收、发放等工作;
(3)事发地政府应对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事件过程中征用的劳务、设施、设备进行补偿;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政府先行支付
(5)经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扑火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航空护林超计划飞行、运输、人工增雨、卫星通信、医疗救助、火灾评估及装备、食品、油耗等物资消耗费用,由火灾发生地政府承担
(6)区卫健局要做好火灾现场、灾民安置区的消毒、卫生防疫与疫情监控工作;灾情评估与火案查处待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区森防指委托森林资源调查设计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形成火灾评估报告和中长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森林草原火灾案件调查,由公安和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进行调查,依法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灾情统计区森防指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森林草原火灾情况进行统计,报区森防指和区政府统计机构,统计无误后报市森防办评估总结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结束后,火灾发生单位10日内将火灾报告报送区森防指,区森防指20日内将森林草原火灾评估报告和森林草原火灾事件调查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森防指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政府要及时进行全面评估、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I提出改进措施,各参战的成员单位应按其分工及职责提交相应的工作报告灾后重建1事发地政府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进行恢复、重建工作;2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补种等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和草原植被.应急保障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有关部门和管理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卫生医疗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应急队伍保障全区的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扑火队、群众扑火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风力灭火机、指挥车、运输车辆、二号工具、电台及手持对讲机、宿营等其它森林草原防火装备设备,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时,均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动,各战区要统一听从指挥;在处置火情、火灾时,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权调动本辖区内所有单位的森林草原扑火力量进行扑火行动西郊乡战区配备半专业扑火队伍1支21人,民兵42人,运输车2台,灭火机15台红星乡战区配备半专业扑火队伍1支12人,民兵12人运输车2台,灭火机20台,对讲机20部,二号工具10个2装备保障
(1)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求每个队每2人配1台灭火机,5部对讲机,每20人配1台运输车,扑火时自带8小时给养和用油
(2)森林消防半专业队要求每个队配5台以上灭火机、3部对讲机、1台扑火运输车,扑火时自带4小时给养和用油
(3)群众扑火队必保人手1件扑火或清火工具,每30人配1台运输车,扑火时自带3小时给养和用油;财力保障各乡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草原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国有林场或有林单位森林防火经费纳入预算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事件中所需资金,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列入乡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将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的国有林场或有林单位等扑火队伍发生的费用,列入乡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影响严重和财政困难的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乡政府请求,区政府适当给予支持,必要时由区政府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持通信保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后,应充分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建设,做到省、市、区、乡、火场五级通信网络畅通,建立扑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扑火指挥需要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保障时,由区森防办提请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通信运营商等部门单位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扑火前线指挥保障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应向区森防指提供基本保障,包括标绘火场侦察态势图;标注扑火力量分布图;提供火场实况照片和录像;提供通信设施和网络办公保障;提供向导、通信人员、扑火指挥图、卫星定位仪等人员和装备;保障指挥员食宿储备物资保障根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需要,区政府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所需的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商务局、卫健局及其他成员单位提供保障7奖励与责任追究按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扑火奖励处罚办法》等规定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森防指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事故行政责任和领导责任追究问责;对火灾肇事者责任追究,由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督管理宣传教育区农业农村局、森林经营单位和各乡森防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条幅、标语、警示旗、宣传旗加大宣传力度,对林区群众、中小学生及外来入山人员普及安全避火常识和防扑火知识进行宣传,切实抓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与演练两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和行业部门、经营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同时,要对林区扑火应急分队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讲座,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两乡防火机构和行业部门要在春秋季防火期前对各类扑火人员开展扑火战术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I每年不少于2次,通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印发实施后,区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森防指成员单位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两乡政府和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方案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编制目的按照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准备工作,在组织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做到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鸡西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鸡冠区辖区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灾害分级
(1)森林火灾分级森林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情况,将森林火灾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四个级别具体如下
①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一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②重大森林火灾(二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③较大森林火灾(三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④一般森林火灾(四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以下的;
(2)草原火灾分级草原火灾按照受害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四个级别具体如下
①特别重大(一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②重大(二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③较大(三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④一般(四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分类表述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应急预案体系预案由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报市森防指备案两乡政府、林场和有林单位依据预案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应急处置办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2)落实责任到人头、地块,做好责任区检查、巡护和管护;
(3)落实本行政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措施;
(4)落实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信息报告和森林草原火情处理;
(5)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按市级预案要求建立扑火队伍,配备扑火装备,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及时出动,实现首次扑救成功;
(6)落实资金、物资、装备供应渠道,满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需要林区村屯要按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规定,提前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协助做好森林火草原灾应急处置工作工作原则
(1)在区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区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制定本预案和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本预案涉及的区政府其它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威胁和伤害,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保护生态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森防指各相关单位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5)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军警消防、地方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森防指成员单位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区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的需要,适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6)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原则把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完善信息平台,加强预警监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组织指挥体系领导机构及职责区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设立鸡冠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为常设机构,统一领导全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总指挥区委常委、区政府分管安全副区长常务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武装部副部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鸡冠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鸡冠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健局、区工信局、鸡西石油公司、各乡政府区森防指职责
(1)负责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组织实施;
(2)协调解决本辖区部门间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重大问题;
(3)指导和监督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的建立,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促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
(4)指导森林草原防火队伍的组建,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培训和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5)组织、协调和指挥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指导和监督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
(6)协调消防救援支队参加防火扑火工作
2.
1.3各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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