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安全由当堂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共同负责
二、实验药品、仪器实行领用登记制度,实验教师应于课前将药品、仪器准备到位,并进行认真检查,禁止有安全隐患的药品、仪器进入实验室,不得组织学生参与药品、仪器领取
三、实验教师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熟练操作仪器设备,明确实验目的要求,熟悉实验步骤、方法,掌握基本原理
四、上课前,实验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学生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实验前,教师应提出严格的安全要求,正确、规范的示范,并指导学生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禁止学生在未明确操作要求前自行操作
五、学生要明确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及仪器性能,在教师的监管下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发现异常迹象应立即报告教师处理
六、实验结束,由教师亲自将剩余药品、实验废液废渣等全部收回,认真清点,妥善处理,不得让学生代替收取,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不污染环境
七、药品、仪器不得滥用、损坏,违章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八、实验课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做好清洁工作,有序离开实验室,并将实验仪器、剩余药品送回原处登记;严禁教师及学生个人私自收藏、保存实验药品、仪器等;实验室管理员做好设施设备检查、断水、断电、关闭门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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