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建筑工程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规定为了提高教师企业实践能力,提高双师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践形式教师实践形式包括下厂实践、挂职锻炼、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等,主要通过教师利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时间(含寒暑假)进行
二、组织领导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要求,注重吸收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负责人的意见,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三、实践内容实践教师应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实践任务中的至少5项,其中,第1项是必须完成项目.顶岗实践在企业分配的岗位上顶岗实践,每天记录实践日志包括实践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解决办法、教学案例或实践体会;.完成一份专业人才需求报告结合本专业和实践企业近年来的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撰写一份本专业的企业人才需求报告,内容包括该企业近年来对本专业人才的入职人数、能力要求及职业发展分析同时提出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技改项目结合实践企业需求和工作实际,积极与企业开展合作,参与企业科研项目或技术改造工程,并参与其中的实质性工作;.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文稿的撰写项目文稿包括企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文书、企业宣传视频或招投标视频文稿等;.发表1篇论文实践期间,完成1篇专业论文并取得相关期刊的发表计划;.申报1个专利完成至少1个专利文稿的撰写,并向学校科技处呈报专利申请材料
四、工作程序.每学期结束前,学院发布通知,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后实施;.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或实践教师与合作企业联系,洽谈相关实践事项;.教师赴企业开展实践,学院院长室、教研室主任负责做好实践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实践结束后,教师本人应向学院提交实践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也可以举办实践教师成果汇报会,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教师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实践期间的交通费等费用的报销按学校差旅费报销规定及人事处企业实践相关制度执行;.教师在实践期间取得专利、重大科研成果报学校科技处组织鉴定后,参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技术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奖励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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