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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办事处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保证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西大办事处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应急救援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办事处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
3、办事处要及时协调市交通、电信、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等有关设施,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派出所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第八章应急救援的终止
一、发布应急救援终止令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完全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事故受害人被完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符合此条件的情况下,由启动场外应急预案人,宣布场外应急救援状况解除场内应急救援状态的解除由其发布人视情况宣布终止令有需抢救的伤员,仍由医疗救护组继续负责,直至脱离危险
二、恢复正常秩序事故外应急救援状况解除后,事故单位应当及时恢复生产,恢复正常秩序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在恢复活动中,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清洁、防疫、消毒和灾后重建、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项工作第九章工作要求
1、本《预案》是办事处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2、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各类医院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伤员
4、各类预案要根据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组织有关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的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争求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6、办事处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危险源、事故隐患和危险素档案,实行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定期零报告制度,每月3日前书面报告区安委办公室落实责任,制定监控整改措施,限期消除第十章责任追究违反本《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迟报、瞒报安全事故的;
2、未及时到位、延误抢险求援时机的;
3、阻挠应急求援物资、设备调用的;
4、拒不履行应急求援职责的;
5、未按规定编制、上报应急求援预案的;
6、未定期报告险源、事故隐患的;
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应急求援预案、采取应急求援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批准、许可、核准、登记的第十一章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6人或中毒5人至20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中毒5人以上(含5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我区存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我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火灾事故
(2)爆炸事故
(3)危险事故
(4)特种设备事故
(5)建筑事故
(6)学校伤害事故7特大安全事故8防灾减灾
四、应急救援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西大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办事处书记胡志宇组长办事处主任常畅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黄哲办事处安全分管副职梁炎磊成员安监站派出所民政所综治办城管所
二、主要职责西大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应对群体性事件及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办事处群体性事件及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办事处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群体性事件及安全生产超出本街道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群体性事件及安全生产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第三章应急救援体系和演练
一、应急救援预案分级
1、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场内预案)针对企业内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有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类事故而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事故发生,按企业场内预案实施救护需要场外救援的请求西大办事处启动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2、办事处应急救援预案(场外预案)办事处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需迅速启动办事处急救援预案的,可请求办事处启动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二、企业预案的编制要求企业场内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附厂区总平面图、标注安全通道,危险缘、危险因素分布);
2、应急救援组织、分工职责及通讯联系方式;
3、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救援物资保障(附名单、清单)
4、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5、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附医院及救护装备名录);
6、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7、事故应急响应;
8、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9、企业外援方案;
10、企业场内预案应制定个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避灾路线及救援路线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内容,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第四章应急救援资源与设备
一、应急资源管理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备建设,重视救援物资、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贮备,制定配备标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设施、装备性能的安全可靠、在抢险灾过程中,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专业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本辖区内所有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二、应急队伍建设危险物品生产、贮存、经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和其它行业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力量满足不了救护要求的,应当与企业外的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救护组织签定救护协议
三、应急救援经费安全生产事故急救援经费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财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企业在承担抢险救护费用确有困难时余款有当地政府暂时承担第五章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办事处值班电话
二、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场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拨打救护电话,请求紧急救护,并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和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事故类型(火灾、爆炸);
(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员分布;
(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7)采取的应争抢救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2、办事处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办事处书记、主任并上报区政府办
3、办事处应当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事故现场保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第六章应急救援预案启动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根据事故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向指挥长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案的建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启动区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1、安全事故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
2、安全事故涉及到危险物品的
3、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4、企业请救援助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应当在确保完成救援任务和充分考虑多种突变可能性的前提下,遵循分级启动和最小化启动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企业场内预案、区级预案先后顺序启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基层预案能够完成救援任务的,原则上不启动上一级预案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办事处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由办事处主任发布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预案》启动命令发布后,各相关部门立即行动,按照启动命令和本《预案》的要求,实施救援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上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由办事处主任发布,主任不在本行政区域内时,由副书记发布《预案》启动命令《预案》启动命令发布后,迅速组成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并请求区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专业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结合事故单位场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救援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第七章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同时,启动场内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
2、安全事故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以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一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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