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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总贝!I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确保居民用水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编制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适用范围当判断危险已经解除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预警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行动和措施
3.3信息报告
3.
3.1报告时限和程序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或者其他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生态环境局分局报告,收到报告后立即进行核实研判,并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1小时内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3.
3.2报告方式和内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是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是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演变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是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1)初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结果、人员伤亡情况、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2)续报应是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应是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措施、过程和结果等详细情况10-信息报告应采用传真、网络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但应当在30分钟内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说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3.4事态研判发布预警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各个工作组,并使各工作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适时跟踪开展事态研判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造成取水中断和未造成取水中断两种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时立即上报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当突发环境事件未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应对
3.
4.1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应急响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后,市应急指挥部立即按规定逐级向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向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报告同时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事件应急处理工作-11-
3.
4.2未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应急响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尚未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市应急指挥部接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1详细询问和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等情况,并立即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相关成员单位立即按照本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的有关基础资料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最新进展3市应急指挥部派出各工作组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实施增援4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向公众通报事件处理情况
3.5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应急监测工作
3.
5.1应急监测程序事件处置初期,应急监测组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合专家技术组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开展12-监测,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变化态势事件处置中期,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监测点位断面和监测频次事件处置末期,结合处置及进展实际,经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意,停止应急监测,并提交应急监测报告
3.
5.2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应急监测方案应根据不同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包括内容技术规范、实施人员、布点原则、采样频次和注意事项等应急监测重点是抓住污染带前锋、峰值位置和浓度变化,对污染带移动过程形成动态监控当污染来源不明时,应先通过应急监测确定特征污染物成份,再进行污染源排查和先期处置污染源排查与处置.1明确排查对象当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由生态环境局分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开展溯源分析,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针对不同类型污染源重点和对象如下1有机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尾水排放的异常情况
(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医疗场所等,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用、农村生活污染、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
(3)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户)、农村居民点,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医疗场所安全防护、农村生活污染的异常情况
(4)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农药制造相关工业企业、果园种植园(户)、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
(5)石油类污染重点排查加油站、运输车辆、洗舱基地、油气管线、石油加工和存贮的工业企业,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6)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重点排查采矿及选矿工业企业(含化工园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危险品仓库和装卸码头、危化品运输船舶、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3.
6.2切断污染源污染处置组处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等,包括以下内容14—1对水源地保护区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尽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2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运输过程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启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3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陆域污染物,设立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蔓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4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
3.7应急处置
7.1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性质、污染物特性、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等,组织有关部门、应急专家组、责任单位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实施污染处置措施如下1固定源事故污染方案包括削减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减少农田污染水源的应急措施、实施人员、污染趋势等内容,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配合工作2流动源事故污染-15-方案包括截断或疏导道路运输事故污染源头的应急措施、污染趋势、污染治理技术等内容,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配合工作
7.2现场处置1治安维护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及警戒区,并设置警示标志2污染处置组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转移污染源,控制危害程度和范围;对供水管网进行消毒处理3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救治受害人员4应急专家组负责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的调整和优化建议5宣传报道组负责做好相关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6应急保障组负责供水安全与物资调集工作同时保证应急物资和经费及时到位7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污染处置组及时进行污染现场清理和洗消,避免产生二次及次生污染
7.3供水安全保障市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及时向供水部门通报应急监测信息,并在启动预警第一时间通知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深度处理、低压供水等应-16-急措施,并加强污染物监测,待水质满足取水要求时恢复取水和供水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市应急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别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市区内应急救援物资的生产、储存、调拨体系建设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方案调集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并启用相应的应急设施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包括以下内容1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中和剂、灭火剂、吸附剂等2移除和拦截移动源的装备和设施,如吊车、临时围堰等3雨水口垃圾清运和拦截的装备和设施,如格栅、清运车、临时设置的导流槽等4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导流、分流及降解的应急工程设施,如拦截坝等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组在事件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事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或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17-息和传言10响应终止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时可按程序终止响应1经市应急指挥部同意,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等渠道向受影响的区域或群众发布应急响应终止2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终止命令,解除应急状态3应急终止后,有关部门应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跟踪监测、监控和评估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1进入上马-驿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南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下裴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高村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张村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地保护区外;2南阳水源地、下裴庄水源地、上马一驿桥水源地、高村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张村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和监测点的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3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应急专家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时-18-4后期工作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等工作内容后期防控响应终止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污染防控工作组织应急监测组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处置组应及时对泄漏的油品、化学品等进行回收,避免产生次生污染;事发地乡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场地及漫延区域的土壤或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对其他区域的污染物进行清除等事件调查事件调查组负责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3损害评估市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4善后处置市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及时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污染发本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即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范围),包括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上马-驿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南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下裴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高村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张村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源地准保护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影响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时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应对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应对措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5预案体系本预案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本预案与各水源地的预案相互衔接,共同组成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组织体系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补偿5应急保障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及其他保障等内容
5.1通信与信息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要确保通讯畅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确保市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应急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应急队伍保障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等队伍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同时依托环保专业处置企业等社会化力量,建立应急专家库保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迅速完成应急监测、污染防控等现场处置工作应急资源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经费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应急能力、装备建设、演练等经费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市财政局应将应急管理部门预算、应急-20-物资采购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并予以保障其他保障公安部门等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对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组织医疗急救6附则1名词术语
1.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且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不同,可分为河流型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水源地
1.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水源保护区外划定准保护区
1.3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因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的连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水质超标,影响-21-或可能影响饮用水供水单位正常取水,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预案解释权属本预案由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解释预案演练和修订预案实施后,市应急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有计划地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及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演练内容主要包括通讯系统是否正常运作、信息报送流程是否畅通、各应急工作组配合是否协调、应急人员能力是否满足需要等演练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根据演练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在水源地建设内容、人员机构组成、政策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予以更新修订预案实施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22-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组成(见附件1)
2.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
1.1市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副主任、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办)、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实际需要,总指挥可抽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职责
(1)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2)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
(3)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启动或终止响应;
(4)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5)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2)根据分工或总指挥安排,负责现场具体指挥协调;
(3)负责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
(4)负责通报有关应急信息;
(5)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工作;
(6)停止取水后,负责协调保障居民用水;
(7)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3):
2.
1.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生态环境局分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
(2)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及人员报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为市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出有针对性的科学应急处置建议;
(3)协调、指导各乡(办)及有关部门,参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2.2现场应急指挥部当判断水源地水质可能受到影响时,市应急指挥部转换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不同突发环境事件情景,针对性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不同类型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组成(见附件6)
2.3现场应急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监测组、治安维护组、事件调查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各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各组组长各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4)3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线路(见附件2).1信息收集与研判.
1.1信息收集生态环境局分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收集和传递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1)通过流域、水源地或水厂开展的水质监督性监测(常规断面)、在线监测(常规和预警监控断面)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也可以通过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通过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主要风险源监控获取异常排放信息,相关部门报告、群众举报获取事故信息
(3)通过各部门之间以及饮用水源地上下游相邻县(市)人民政府之间建立信息收集与共享渠道,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3.
1.2信息研判与会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核实和研判工作当获取到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2进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3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或已经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转换为现场应急指挥部
3.2预警
3.
2.1预警分级根据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源的类型、数量、污染特征、距离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红色和橙色两级预警发布橙色预警时,仅采取预警行动;发布红色预警时采取预警行动,并启动应急措施
3.
2.2预警启动.橙色预警启动1上马-驿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南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下裴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高村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张村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已扩散至距水源保护区边界直线距离不足5公里的区域2通过监测发现,保护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水质中有毒有害物质变化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且浓度持续升高.红色预警启动1上马-驿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南阳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下裴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高村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张村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已扩散至距保护区边界直线距离不足500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周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已扩散至距保护区边界直线距离不足1000米的区域,经水质监测和信息研判,判断污染物迁移至取水井口位置时,相应指标浓度仍会超标的3通过监测发现,水源保护区水体理化指标异常
①在一级保护区内,监测到水质监测指标超标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经实验室监复测确认的;
②在一级保护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监测到水质有毒有害物质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且污染物浓度持续升高的;4通过监测发现,水源保护区水体感官性状异常,即水体出现异常颜色或气味的
3.
2.3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件信息进行跟踪收集和研判,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上报生态环境局按照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市委宣传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或方式向市区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发布的内容可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再次发布
2.4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采取预警行动当发布红色预警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当迅速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工作预警行动包含以下内容1下达启动相关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命令;2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停止取水、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工作;3核实污染来源、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扩散范围等信息;4开展应急监测或做好应急监测准备;5做好事件信息上报;6调集相关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7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8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
3.
2.5预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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