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废旧办公设备家具处理方案
一、方案适用范围废旧的办公用品和废旧耗材,凡经批准报废的办公设备(家具)
二、办公设备(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报废手续A、设备(家具)的使用年限已过,已无使用价值的;常用设备(家具)使用年限,有设计使用年限(寿命)的以设计年限(寿命)为准,无设计使用年限(寿命)的以下为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5年;如设备(家具)已到使用年限,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可继续使用的,不必更新B、设备(家具)老化,机型已淘汰,技术性能落后,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的;C、设备(家具)经多次维修,性能严重下降、失准的;D、设备(家具)主要基础部件损坏严重,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成本过高的
三、办公设备(家具)报废审批程序
1、对申请报废的办公设备,先由使用部门填写“办公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并签署部门意见,然后报送后勤保障部,由后勤保障部、维修人员会同使用部门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家具)移交公司经理办公室
2、对使用的耗材必须“以旧换新”,废弃办公耗材统一交后勤保障部处理
四、废旧办公用品处理已批准报废的办公设备(家具)、废旧耗材由综合部统一办理登记造册手续,集中进行回收处理,回收款项交公司财务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废旧办公用品,统一由后勤保障部处理如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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