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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1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方案为打击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未按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锅炉事故,筑牢安全底线,制定本方案
一、查处范围本方案中的小型锅炉是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小型锅炉,主要包括D级锅炉、有举报等线索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小型锅炉
二、工作任务以特种设备锅炉生产单位为源头,以食品制造、洗浴服务、印染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情况排查及安全隐患检查
(一)抽查D级锅炉生产单位抽查所生产的D级锅炉是否存在实测正常水位水容积大于50L等参数超标情况,对于存在通过“大容小标”方式将“B级锅炉”或“C级锅炉”虚标为“D级锅炉”的,依法对其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二)结合监督检查、举报或其他线索,抽查D级锅炉使用单位对于存在上述虚标情况的锅炉应当立即停止运行,采取补充检验等措施消除隐患、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继续使用抽查D级锅炉使用情况至少包括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查培训记录),锅炉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超期使用等情况,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是否存在泄漏情况,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三)结合举报或其他线索,对标称水容积小于30L锅炉的生产、使用情况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
0.1MPa锅炉的生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锅炉产品实测正常水位水容积是否与标称值一致,抽查锅炉产品实际压力是否超过
0.1MPao对于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但通过“大容小标”方式虚标伪造为非特种设备范围的锅炉进行非法生产、使用的,严肃依法进行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重点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统筹部署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根据属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本地重点行业和单位,对其小型锅炉制造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优化查办方法加大信息数据搜集力度,多渠道获取办案线索,将有关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等作为案件线索,做到精准打击违法行为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发现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的相关单位,立即固定证据,依法严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
(三)加强信息共享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稽查、信用监管以及检验检测等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发现违法生产小型锅炉的,核查生产、销售记录,及时将违法生产的锅炉销售信息共享给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使用小型锅炉的,核查购买合同,及时将违法使用的锅炉的生产信息共享给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
(四)做好总结报送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附表1分别于2023年6月25日、8月4日、12月4日前以OA短消息报送至“特监处材料报送”账号附表1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查处汇总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信息报送联系人:电子邮箱:固定电话/手机:
一、监督排查情况检查使用单位(家)检查生产单位(家)检查锅炉(台)发现“大容小标”锅炉(台)发现超期未检锅炉(台)发现其他严重隐患(台)出动执法人员(人次)下达监察指令书(份)立案数(件)结案数(件)罚没金额(万元)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二、未完成整改的严重隐患情况统计(可附加页)序号企业名称情况描述严重或未整改原因已采取的工作措施12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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