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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