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收支管理制度为规范本院伦理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察办法》
(2016)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办公室、中国医院协会《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等法规、政策与指南以及**市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规定及伦理委员会章程,制定我院伦理委员会收支管理制度
一、医院伦理委员会经费来源主要以医院拨款配套;
二、本院研究者发起的在我院内实施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医学新技术新项目等一般不收取伦理审查费用
三、经费使用用途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伦理委员会相关业务费(包括专家咨询、来宾招待、委员劳务费、工作误餐等费用),以及日常开支,伦理审查劳务费(按200元/项发放)注简易程序审查暂不支付劳务费
四、所有伦理委员会开支严格按医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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