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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老年人助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满足老年人社会化助餐服务需求,现就县老年人助餐体系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构筑食品安全防范体系为底线,以建立“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目标,着力构建布局科学、覆盖城乡、安全健康、服务规范、质优价廉的老年人助餐体系,打造老年人满意的助餐点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定位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先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加强老年助餐价格引导,让老年人得实惠
(二)支持社会参与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开展送餐服务,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更多样、更优质的餐品和服务
(三)注重质量提升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升服务水平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老年助餐安全可靠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本地户籍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低收入人口家庭中的老年人
(二)服务方式老年人可通过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老年助餐点就餐(取餐)、送餐上门等方式获得助餐服务
(三)助餐服务形式.设置老年助餐点以社区为单位,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及可利用设施,规划布局助餐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开展助餐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有资质的社会餐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或送餐上门服务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形式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餐馆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四、监督管理
(一)资质认定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民政等部门共同实地验收后可认定为助餐服务机构,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统一标识设置的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应统一命名为“民政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标识
(三)规范管理助餐服务机构实行“六公示”,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接受民政等部门的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的重要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加强对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和补贴资金管理,逐步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二)加强评估监管采取多种方式对助餐服务工作、食品安全等进行评估,并依据结果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公开老年人助餐点的分布地点和“助餐地图”,确保政策宣传覆盖每个社区、每户家庭、每个老年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人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知晓率,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助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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