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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化所施工合同20210606公寓改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研究生公寓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南京市锁金五村16号工程内容工套公寓改造、公套公寓局部改造、平房屋面维修及室内改造(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国拨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承套公寓改造、24套公寓局部改造、平房屋面维修及室内改造(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开工令中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开工之日加上合同工期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公寓改造35日历天内完成(7月20日前),平房改造45日历天内完成(8月5日前)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住建部2013年12〃1日施行的JGJT304-201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南京市有关验收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型人民币)¥
六、构成合同的文件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总监在使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时,设计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③不管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供应或者是由招标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类材料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不管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④承包人人员资格的特别规定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各类领班以上人员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资质要求,同时应持有该项工作的上岗证,在施工期间佩带其上岗证供发包人随时检查
⑤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控测量岗位,完成工程所有的测量工作,并积存完整的技术资料
⑥不合格工程,发包人不予验收,承包人须按合同规定修补合格
10.2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在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000〜100000元违约罚金,违约金将在结算价款中扣除同时,并不免除承包人通过修补、返工使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的责任
12.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
12.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照国家与南京市质检部门及有关安装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验收的部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对各部位验收,验收务必在48小时前报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如有)、发包人,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如有)、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打面提请报验的申请后的48小时内参加验收此外,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如有)、发包人有权要求对本工程任何部位进行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与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含在措施费中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同意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与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及0有权对承包人违章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措施整改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承包人根据周边条件与环境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强对相邻建筑、道路及人员的安全防护,不得野蛮施工,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否则后果与缺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在研究所内施工禁止使用明火因施工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招标人同意后,按用火规定,采取严格防火措施,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建筑工程中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质量务必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具体安装与线路管路的敷设务必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对需要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应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对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求临时消防水系统应该安排专人值守,定期保护,保证随时能够正常启用直到正式消防栓启用后,由承包人拆除临时消防水系统现场临时消防设施产生的费用被认为包含在承包人的措施费中,假如承包人不能按照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求设置临时消防系统,发包人将有权另行指派其他单位进行施工及保护,产生的费用在承包人的报价中扣除由于承包人不能按照本约定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发包人由此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力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4.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使用
(1)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使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材料价格风险操纵实施细则按照苏建价
[2008]67号文件规定执行),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承包人的投标报价是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工作要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结合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踏勘并根据投标企业的自身实力与管理水平进行投标报价的同时,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将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风险(材料价格风险操纵实施细则按照苏建价
[2008]67号文件规定执行)、机械费用、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人工工资政策性调整的风险考虑到报价内除招标文件或者施工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上述风险费用今后不做调整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务必发生的施工准备与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由通用措施项目费与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构成通用措施项目费包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甲供及乙供材料与设备的场内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含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费用、吊装线路路基加固费用等),施工排水费(含排水沟、集水井砌筑等排水有关的费用),施工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企业检验试验费(政府文件规定),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用,地下管线的保护费用,甲供材料设备的施工现场保管费,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各类检查而发生的费用,材料及机械设备的租赁费,技术措施费,工程用水加压措施费,高压线防护措施费等专业措施项目费包含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用,脚手架费用(含超高增加费及柱梁墙板超高支撑增加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安装工程措施项目费等除上述通用措施项目费与专业措施项目费以外,承包人的合同价中还应包含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中包含的其他所有费用,与承包人考虑应增加的其它措施费等承包人已在合同价中该将上述所有措施项目费考虑在内,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用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外,其他各项费用以包干形式计入,不管在合同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认为已含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与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关,不再调整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的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投标时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进入投标报价,合同价款中已经考虑了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
②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按类似项目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14)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类似项目投标报价时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标准及材料价格(无投标价的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计算,作为结算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业主确认后报业主安排的审计部门审核上述的“与投标报价中项目类似的”新增项目,指与投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完全相同的新增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综合单价按《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14)(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投标报价时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价格(无投标价的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按照计价表相应的管理费与利润标准取费后,综合单价优惠后作为结算单价(优惠幅度按投标让利幅度折算)新增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后确新增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结算时最终以审计单位审核为准
④本工程完成后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使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使用
(2)使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与酬金的约定不使用
14.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认可经审核后的设计变更;发包人认可经审核后的签证;1423关于变更、签证计价及结算的约定
①有效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原则须按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基建工程变更管理有关规定审批,签证单上务必有发包人代表、承包人(项目部)二方的签字与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根据;签证单上务必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取费根据与签证时间
②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下列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须为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与利润);
③当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发包人工地代表签字确认,关于隐蔽工程的签证,务必在覆盖前完成验收手续、工程量的确认与费用的报送,否则发包人能够不予确认及支付;关于其他签证,承包人要及时督促发包人工地代表务必在完工后10日内签字确认,所有变更签证均应同时报送跟踪审计单位代表,同时前将变更签证原件交一份给发包方留存,如过期未交的签证单,事后补报的一律不予认可;
④承包人每周五前报本周变更申请,变更申请须包含一下要紧内容变更事由,变更内容变更全面预算;每月20日前报送符合本条款2331与2332范围的变更签证预算;
⑤每月5日前,发包人、承包人应就截止上月末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变更的费用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与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结前时最终以决算「申核为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用调整按下列规定执行结算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总工程量相关于合同中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总工程量发生变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总费用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总工程量调整的比例进行调整;.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与金额或者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创亘签订进场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进场时间以施工机械及项口组管理人员到位,以发包方颁布的书面开工令中的日期为准.工程量的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上月完成的合格的实物工程量,其余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与时间付款:1经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结算经审计结束后一周内付至审计价的90%剩余部分为质保金,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2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无息所有工程支付款务必由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有效工作量,签发付款单后,发包人才予办理工程款支付的手续;每次付款的同时提供正式工程发票所有合同外增加的工作内容与工程变更调整的价款,一律不得作为进度款支付的计算基数,待竣工结算审计后与工程款同期结算工程款支付为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的价格
七、材料设备供应.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
27.41执行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
27.42款执行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
27.43执行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
27.44执行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
27.45款执行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
27.46执行19投标时为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对有暂定价材料、设备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暂定价材料、设备含量,不得超过或者少于计价表中该项目的材料、设备含量如投标人在报价中含量偏小,结算与供应材料、设备时按照投标时的含量计算)关于暂定价材料、设备,执行甲控乙购执行甲控乙购,竣工结算时按发包人核定且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后的价格计入并取费承包人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卸货、保管承包人应及时支付甲控乙购材料、设备款项,如承包人支付甲控乙购材料、设备款项有困难,建设方直接支付款项给材料、设备商,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发生的税费等缺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约定的计划提供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卸货并承担下力费、保管费承包人应该提早45天向发包人提出甲控材料的使用计划,以便于发包人有充足时间组织调研、选择由于承包人材料计划提供不及时或者不准确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全面提出甲控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标准与技术参数假如由于承包人提出的材料计划不全面不准确,造成的缺失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指定品牌或者做法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结算时按照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的价格结算,不作调整甲控乙供材按招标人给定的暂定价计入的,结算时按实际价格调整
2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①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负责采购,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务必经发包人认可的产品,务必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样品,报发包人、设计单位确认发包人、设计单位将在承包人提供样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提供产品出厂证明、合格证书,要按规定在使用前进行材料检测或者复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实施过程若使用代用材料时,不得低于原档次要求,且务必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发包方可随时抽查工程量清单中未确定品牌、规格及档次的材料务必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部分乙供材料、设备发包人限定了品牌范围,投标人应在限定的品牌范围中选择一个进行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名称
②关于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包含成品、半成品与配件等),承包人应根据材料规格、平面尺寸等自行测算其加工损耗,材料的加工辅助材料费用、加工人工机械费用、采保费、包装费、运输费、上下力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③材料按标准、规范与设计文件要求的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其他有关技术文件应要求供应商与货物同时交付,并作为交工文件的一部分妥善储存,以备竣工时移交发包人
④承包人自购的材料假如不能满足设计及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能够要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更换,若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保留甲方供应的权利如因此将乙供材改为甲供材,结算时按照发包人的采购单价与结算数量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要求将乙供材改为甲供材,则此部分材料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乘以结算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
⑤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者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⑥发包人有权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考察,并保留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供应商的否决权;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材料采购的任一环节进行监控,并行使最终的质量检验认可权与否决权;若发包人在监控过程与检验中发现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如今承包人应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推迟与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⑦承包人所有进场材料需妥善分类储存,保证储存材料不可能受到天气影响的状态发包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把任何进场的材料储存到现场特定的位置,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⑧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不得降低材料的规格、数量、档次、质量等级与擅自变更材料品种与型号
八、工程变更1按通用条款执行;2当签证发生时,务必事先经发包人共同到现场确认,并在签证发生七天内完善签证手续签证需有发包人签章,发包人工地代表的签名后发包人备案,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隐蔽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隐蔽前办理完毕,逾期签证的发包人不予认可3工程施工中,发包人提出工程变更,须提早出具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以便及时变更施工及工程结算根据;由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人在提出变更申请的同时,须提交工程变更预算,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4设计变更需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发包人签章确认;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造成发包人缺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5承包人提出的不改变原有设计品质但方便施工的变更不作为调增款的根据6因工程设计变更与工程量的增加,承包人提出顺延工期的申请,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7)签证务必编号,无编号的签证不予结算
(8)签证原件一式六份,乙方保留二份,甲方三份,审计一份,手续齐全的签证单原件作为结算根据,复印件无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1.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本工程验收后20工作日内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与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叁份(图纸发包人另行提供),竣工资料两套(原件)实际竣工验收并获得通过日期为验收合格之日22竣工结算及决算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次性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原件),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者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能够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2、发包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将安排审计进行核对并提出核对意见
3、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后,应在15日内提出核对意见,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4、承包人所报送的工程结算及结算资料,经审核后如工程造价核减率在5%以内的,全部审核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核减率超过5%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结算审核报告后,应由承包人(施工单位)承担的审核费用,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23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的公式
1、竣工结算价=(竣工后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X综合单价+包干的措施费+经清算后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经清算后的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现场签证费用
2、竣工决算价=竣工结算价一水、电费-代扣代缴费用+奖罚+其它24竣工结算的方法
(1)竣工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执行投标单价,没有投标单价的按照让利幅度确定单价;承包人自行报价的材料设备单价一律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价格结算
(2)竣工结算时措施项目费用中均包干(不管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等导致这些措施费增长或者减少,均为包干不调整),结算不做任何调整
(3)竣工结算时其他项目费中计日工表的各项目工程量按发包人确认的签证数量结算;总承包服务费包干,结算不做任何调整
(4)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计取,各类税费根据工程的结算核定价格为基数计算
(5)现场签证(非临时用工、临时用机械的签证)结算时单价投标书有的执行投标书中的单价,投标书中没有的单价按照发包人确认的单价,只计取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中的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与规费、税金25竣工决算的方法承包人领用的甲供材量在合理数量以内(合理数量=中标时承诺的数量+设计变更部分的甲供材量+现场签证部分的甲供材量),竣工决算时需扣减的甲供材料款=£招标时指定的单价义结算书中的含量;如承包人领用甲供材量超出合理数量(合理数量二中标时承诺的数量+设计变更部分的甲供材量+现场签证部分的甲供材量),竣工决算时需扣减的甲供材料款二E招标时指定的单价X合理数量+£(市场价+采购费)义超过合理数量部分的甲供材量;承包人使用水、电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甲控乙购材的采购、保管及下力费均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施工单位在开具建安发票时务必包含结算价+奖励+其它的费用;
十、违约、索赔与争议.违约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工期滞后于合同工期,按每滞后一天赔偿4000元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后,每天按10000元违约金赔偿此违约金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者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若质量未达到要求,承包人应进行整改,返工合格后,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由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缺失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未根据本合同履行义务,完成本工程范围的工作,发包人有权按下列约定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A、工期延误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定期进行考核,如承包人未能完成计划工作量的80%发包人有权将其中部分工程委托其他人员进行施工或者停止支付工程款,由此产生的费用加收10%的管理费后从承包人的合同款内扣除B、若承包人擅自停工或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或者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务必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给予结算,承包人并承担由此而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缺失.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⑵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工程分包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次招标入围的资质是根据总承包资质确定的,假如承包人本身不具有其中部分专业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应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作为具体实施单位除此以外,本工程应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准转包或者擅自分包,若发现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缺失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确实需要分包的工程,务必征得发包人正面同意与确认,向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分包,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进退场时间、分包工程施工方案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如确认有未经发包人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发包人有权中止该分包合同,所有责任与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实际缺失高于此违约金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实际缺失;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分包合同不解除承包人对该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承包人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承包人违约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项目与承包人一样负有连带责任发包人保留非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权利分包施工单位为无.不可抗力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含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答疑)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本合同专用条款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9、施工图纸
10、工程量清单及其总说明
11、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与解释的,但如有歧义或者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6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⑴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本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与第三者责任险
(2)承包人投保内容务必按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与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责任.担保3L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施工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承包人务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5%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2.合同份数
32.1双方约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拾份共计壹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分送有关部门
33.补充条款:
(1)承包人接中标通知书后务必将本项目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现场要紧管理人员(土建专业技术负责人、水电专业技术负责人、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材料员)的资格证件交发包人保管至主体封顶承包人务必按投标文件确保项目经理部成员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更换,确有实际情况需要更换的,与发包人批准,并处以违约金拾万元;项目经理不能按承诺书的要求(经发包人同意的除外),一天扣贰千元,以此类推其他要紧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按承诺到现场,按每天每人次500元处罚,未经发包人许可更换项目经理再处违约罚金五万元,并保留进一步索赔与解除合同的权利承包人务必严格服从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现场投入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有要求承包人增加人员、机械设备、财力与物力满足现场需要的合理的权利承包人对此不得拒绝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无法胜任或者不能配合发包人工作,发包人有权要求该人员退场,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尽快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2)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人身、设备、材料等)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及第三方监管部门共同认为承包人的全部或者部分施工不能满足本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要求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勒令承包人退场,或者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指定分包其他单位施工,因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费用与缺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4凡是非设计变更及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条件变更,施工方案与施工措施的修改而造成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于设计图纸的误差而造成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各施工工种之间的施工交叉、矛盾等,承包人应在实施施工之前予以解决凡实施施工之前未予解决而造成的返工,拆除部分的制作、安装、拆除及外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由发包人按变更支付的原则给予计量支付及相应的工期顺延6承包人不得擅自停工7根据宁政办发〔2006〕51号关于《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规定,在签订本建设工程合同前,施工企业务必提供由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出具的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作为本合同附件8承包人务必首先确保施工一线工人的工资发放,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9务必严格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37号令关于《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10应与周边居民与相邻标段的各承包方处理好各方面关系,自觉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符合操作规程与有关规定的,承包人务必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统一协调11承包人务必按“标准化现场”的要求规范管理,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开,生活污水规范排放,生活垃圾务必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运;场地雨水与施工地下水排入发包人指定的排水沟或者排水井内,若有违反经发包人警告后不予以整改的,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次〜50000元/次的罚款现场道路及场地符合标化现场硬化要求;1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20工作日内拆除现场的所有临时设施,临时施工道路等,并清除全部垃圾、塔吊基础等,务必将所有垃圾运出研究所其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现场的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逾期或者不满足清运要求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负责将垃圾清运出研究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否则,如发生有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13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合同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承包人(全称)为俣证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研究生公寓改造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内容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保修范围为乙方承包施工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整体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屋面主体结构工程,为现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与外墙面的防渗漏(包含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为2年;
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免费保修期均为2年
6.其他约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与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致使工程在保修期内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的10%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14天内,返还给承包人(无利息)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合同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与双方的其它约定,承担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2、发生质量问题并给发包人或者业主造成经济缺失的,按给发包人或者业主造成经济缺失的双倍支付违约金此款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并负责及时维修至业主满意为止
3、同一地点同一质量问题,承包人经两次整改未能解决的,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在通报承包人后,可委托施工单位修整,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若承包人累计三次接到发包人报修通知后未能按期参加维修,发包人有权不经承包人同意而直接扣除全部保修金,同时不解除承包人的有关责任与向承包人提出其他索赔的权利
5、如保修期内发生较为严重的漏水、电路短路、断路等情况并造成业主投诉超过20次,发包人有权不经承包人同意而直接扣除全部保修金,同时不解除承包人的有关责任与向承包人提出其他索赔的权利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合同附件3廉政协议书为了确保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研究生公寓改造工程顺利进行防止各类腐败的发生,根据国家与江苏省、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双方应应当自觉遵守国家与江苏省、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业主方面(包含建设单位及项目管理单位)
1、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商索要与收授回扣等好处
2、业主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商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同意承包商的礼金、有价证券与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业主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与娱乐活动
4、业主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则同意承包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与子女的工作安排、旅游与出国等提供方便
5、业主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商介绍家属或者则亲友从事与业主工程有关的经济活动
三、承包商方面
1、承包商应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应业务工作,不得向业主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与贵重物品等
2、承包商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业主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则达成默契
3、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业主工作人员外出旅游与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4、承包商不得为业主工作人员购置或者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5、承包商如发现业主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业主领导或者则业主上级单位举报业主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商进行报复,业主对举报属实与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包商,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投标权
四、业主发现承包商有违反本协或者则使用任何手段行贿业主工作人员,业主根据具体情节与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商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业主单位造成的缺失均由承包商承担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章)经办人年月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招标人)我公司现向贵公司承诺,我公司在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研究生公寓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者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附件2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招标人)如我公司中标,在工程实施期间及竣工验收后,保证按时按期足额支付所有建筑工人及民工工资,如有违反,将承担由此发生的与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费用特此承诺!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招标人)为确保工程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在此承诺
(1)我公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者财产被接管、冻结与破产状态;
(3)我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者严重违约与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我公司所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我公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者弄虚作假
(6)我公司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我公司无因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与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我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经招标人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者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我公司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投标注册建造师(签字)日期年月附件4项目经理承诺书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招标人)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研究生公寓改造工程项目一旦我方中标,我方项目经理及所报的项目管理构成员承诺在现场每个星期很多于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很多于8小时在本项目施工合同期间我方项目经理不辞职,不更换项目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项目经理(签字)日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部分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L词语定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⑴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答疑);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本合同专用条款;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9)施工图纸;Q0)工程量清单及其总说明;
(11)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语言文字与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适用法律与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行业、专业、江苏省与南京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与条例、强制性标准、全面施工图等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务必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图纸附件5不更换项目经理承诺书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招标人)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研究生公寓改造工程项目一旦我方中标,我项目经理保证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承诺项目经理在现场每个星期很多于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很多于8小时同时,在本项目施工合同期间不更换项目经理,如若违反本承诺,愿同意发包方的处罚(见专用条款)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项目经理(签字)0期:附件6工期承诺书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招标人)如我公司中标,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工期达到要求做如下承诺
1、保证严格按图纸、有关规范施工
2、保证公寓改造在35日历天内完成(7月20日前),平房改造在45日历天内完成(8月1日前)工期内安全、保质、高效的完成此次施工任务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附件7承诺书致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招标人)如我公司中标,我方及项目要紧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每周五天驻现场,每天很多于8小时,并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如有违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针对以上内容,特此承诺!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日期2017年月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与套数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贰套(不含竣工图),承包人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本工程图纸及复印件(具体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出卖、出借、复制等),也不得做除本工程承包工作以外的任何用途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存档需要的图纸外,承包人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一切资料,妥善专人保管若因承包人保管不当、遗失、转借他人、复制等原因造成泄密后果,发包人对此保留终身追究责任的权利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通常权利与义务.工程师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薛澄波职权⑴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
(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
(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工作量签证的确认;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
(5)工程预付款与进度款的报批;
(6)处理与协调外部施工条件;
(7)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与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以中标方投标前实地踏勘情况为准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与供应要求
①临时用电发包人只负责提供电源接口,承包人接入电源时,务必单独装表计量(须由发包方检查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不管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发包人将按照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的单价与承包人的实际用电数量扣回承包人用电费用(含线路损耗)电力传输线与配电设施务必符合中国及南京市关于电力安装、使用及维修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对电力传输线与配电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与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视施工需要,若承包人安装临时供电系统,发包人认为,该临时供电系统的安装与使用期间的一切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备用应急发电设施应能保证部分施工机械在一段不确定的时间内处于安全与稳固状态,并保证所有现场施工及照明用电
②临时用水发包人只负责提供水源接口,承包人接入水路时,务必单独装表计量(须由发包方检查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不管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发包人将按照向供水部门缴纳水费的单价与承包人的实际用水数量扣回承包人用水费用(含线路损耗)总量与分部的耗水量、供水系统水压、水泵的容量与安排等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务必符合中国及南京市关于自来水安装、使用及维修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对所有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与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如因城市供水、供电部门等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当水、电总表与各分表数量不一致时,以总表数值为准,各分表应按比例分担所用水、电数量的差额部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用水、用电由总包单位提供,挂表计量并与其结算
③电讯自行考虑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与要求施工现场以投标方现场踏勘情况为准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考虑到进场时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加固,并根据施工平面布置与场内运输要求增加施工道路,同时按照省级文明工地的要求进行场地硬化,以上费用被认为已经计入承包人报价中场地硬化务必符合省级文明工地的要求,假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发包人也能够委托专业队伍进行场地补救硬化,产生的费用与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场外公共道路已开通
(4)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承包人与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会同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工作,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其缺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
(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协商办理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应遵守南京市建设行政与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手续与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手续.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与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同意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上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分别向发包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与材料计划;向发包人提交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计划进度、统计表与工程事故报告;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进度计划,与下月进度计划;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报表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有关进度款或者支付时间顺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须及时、准确,否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与要求承包人务必承担施工安全保卫的责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同意发包人与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与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
①现场应设立门卫,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生活区务必全封闭,禁止外单位施工车辆、人员出入工地,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进场均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②建立与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在火灾易发地区(如木工房等)施工或者存储使用易燃器材时应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
③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处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者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④现场的食堂卫生安全、饮水设施安全可靠;
⑤施工现场周围务必设置围护设施,高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⑥施工现场的照明由承包人负责解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参照JGJ46-2005规范执行,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⑦现场发生偷盗等造成的缺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与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务必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与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所有的废水、污水排放应按批准的方法处理,不得污染环境,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有的施工垃圾应按照批准的方法运往批准的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应按照城市规定每天集中,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本工程中的土方外运期间,现场的洗车台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否则,造成的处罚由承包人承担在施工期间,应做好机械设备的消音保护保养,尽量减少因施工的噪音对研究基地的影响凡由此产生的纠纷与主管部门的处罚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后一道工序务必对发包人另行专业发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并对下一道的分包工序做好明确的移交工作因该移交工作不清,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假如承包人后一道工序对发包人另行专业发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经发包人确认后,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处)理或者赔偿承包人应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材料、施工机械、工器具、周边建筑物与构筑物进行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关于未正式移交发包人的已完工程,承包人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或者丢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发包人另行专业发包的施工单位同样适用此条款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假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者其他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采取防止损害的措施,并立即报告发包人、国家文物或者其他管理部门并保护现场;做好邻近建、构筑物的保护与观测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假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意外电线、水管管道或者者其他公共设施,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立即报告发包人或者专业机构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由于损坏设施而引起的一切有关连带缺失的赔偿承包人在进驻施工现场后,务必做到、做好下列工作A、因施工现场属国家重点科研基地,承包人务必加强对施工区域与施工区域周边的安全、环保、文明管理B、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文明,并将专职管理负责人名单报发包人;C、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楼宇,若经发现,处罚每人/次2000元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创建目标在施工实施过程中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场容、场貌的工作;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考评;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情况进行考评,工程竣工前未出现安全、质量、环保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各类检查而发生的费用,不管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由承包人承担保持场地整洁卫生,承包人要制定生活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要搞好职工宿舍卫生与食堂的饮食卫生;要设置水冲式厕所,并做好厕所保洁工作临时搭建须经业主批准,且应整齐美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①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任何的增加与删减以实际增加的工程量的大小来确定工期是否增加费用按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减
②开工前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预留洞口尺寸等技术数据,充分懂得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比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与发包人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者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缺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③承包人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与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与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与发包方无关发包人按合同付款后,如出现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情况,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不得以工程合同关系为由,要求发包方支付,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有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采取相应措施解决纠纷
④承包人应配合协调处理扰民与民扰问题因场地管理不善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⑤假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承包人应予无条件同意其分水电表及以后的管线由使用单位安装并承担费用同时本合同承包人也应安装分表,水电费用按各分表用户分摊各分表用量总与与供水、供电部门计量的差额,按分表用户的用量比例分摊
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接到发包人正式退场通知15日内清运场区全部建筑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否则如发生有关费用由发包人在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
⑦承包人现场管理严格按发包人规定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务必严格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37号令关于《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
⑧本工程承包人务必承担现场的总包管理职责
⑨承包人在施工及维修期间应注意从各方面保护自己的形象,假如有被媒体曝光的,所有的责任与后果由承包人承担.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收到施工图后,应在五天内做出全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标化现场方案与工程总进度计划(含总进度网络计划图),报发包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与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增加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接到施工组织设计各工期节点不得迟于合同工期节点规定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作为工程款的支付参考根据,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人无法推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发包人可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收到需要确认的文件后5日内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的任何确认、调整与修改意见不免除与减轻承包人的工期责任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因发包人原因与国家行政要求的停工非承包人原因,经发包人同意并签证后,工期可顺延,有关费用参照通用条款及法律法规协商解决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按每天2000元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3工程发生变更而影响工期,承包人应尽最大努力合理组织,在发包人认可的合理时间内赶上原计划进度超过3天未提出书面解决措施视为工程变更或者不可抗力不影响工期4除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长工期5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6工程完工是指承包人及其他专业承包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实体工程量已经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94承包人务必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9.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竹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延误时间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缺失
四、质量与验收
10.1工程质量务必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还须做到下列要求
①承包人应按照GB/T19002—IS09002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操纵流程
②不管招标人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承包范围层数序号姓名项目职务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专业证书名及证书号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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