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为确保民用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安全,除执行本制度外,危险品运输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618-
2004、《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颁布的交通安全规则
2、在公司区域内运输爆破器材的行车路线由安全生产部门给予确定,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司机必须按此路线行驶
3、公司区域内运输主干道应畅通无阻,使用普通汽车运输民爆物品时,排气管应安装灭火罩,车厢底部应铺软垫
4、生产区至爆破现场区运输道路应坚实牢固、路面平整、边坡稳定,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5、混装车运输乳胶基质及镂油炸药原材料时,所载工业炸药质量不得超过150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群聚集的地方,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汽车在通过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如视野不清,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在遇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道路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应停止行驶
7、装有民爆物品的车辆遇有临时停车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区和重要施设,并设专人监护抢救室;车辆故障必须进行检修时,
8、在生产区和仓库区内运输民爆物品的机动车行车速度不应超过15km/h前后车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9、危险品运输车在遇有雪天、冰雪路面时应上防滑胎、防滑链
10、采用电瓶车运输民爆物品时\电瓶车应符合防爆要求
11、运输民爆物品的汽车司机除应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符合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0000km和经营性货物运输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从事运输和装卸民爆物品的作业人员,应掌握所运输和装卸民爆物品的理化性能及应急措施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
14、运输民爆物品的管理人员,应掌握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运输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运输民爆物品的管理人员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所运输民爆物品的数量,运达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15、从事民爆物品运输的管理人员应经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公司应对民爆物品运输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事故训练
16、装运民爆物品时,驾驶员和操作人员应对民爆物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和破乳的,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17、同车运输不同品种的民爆物品时,应符合不同品种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的相关要求
18、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出的残余基质、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统一定期销毁。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